回复 152# 万众 的帖子
看来晚生与万老的分歧还不止于十二平均律,还包括更多“大是大非”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之间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只厘清的十二平均律的始末尚不足以“挫其锐,解其纷”无怪乎达不成共识。万老的观点显然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上的,1750年之后大小调体系才普遍确立起来,而巴赫的十二平均律曲集对为大小调体系的确立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由此可证巴赫历史地位之崇高。这一观点是晚生不敢苟同的,据晚生所见的资料,大小调体系的理论至迟十六世纪中晚期已出现,早期的提倡者是意大利音乐家扎利诺(Gioseffo Zarlino ,1517-1590),扎氏不以作曲家闻名,故而爱乐者对这个名字可能是相当陌生的,但从音乐史的角度看,他堪称名副其实的“近代化”之父,近代音乐的几个重要的概念,比如大小调式及三和弦,从现有资料看,最早都是由他提出的,此后的一百年中就已经普遍运用到音乐实践中去了,也就是说,巴赫诞生之时,已经是大小调式的时代,这点应该是毋庸置疑的,熟悉古乐的同仁们想必都会有所体会,十七世纪晚期的大多数器乐作品已经明确标出了某某大调某某小调,这当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