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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喜欢的N个"拍砖"“乐评”词 [复制链接]

查看: 11486|回复: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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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0# 法国组曲 的帖子

我说的这些我也以为是基本常识,您说的大街上的XX可不就是行为艺术么?谁有这样的勇气,我认他是天字号第一艺术家,所以行为艺术家经常被警察带走。艺术——就是不断地向人类既成的教条和习以为常的观念提出最尖锐的挑战——常识也。——这看看艺术史就知道了,我地球中人争论最多的就是什么是艺术?什么是美?这些均无定论,就更别说什么标准、规律之类了。事先赔罪,别气着您。
最后编辑shenming 最后编辑于 2010-01-30 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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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1# shenming 的帖子

煮熟的鸭子嘴不烂。
你还玩四两拨千斤呢?就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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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2# 法国组曲 的帖子

说难听话就没意思了,我这儿难听话一大堆,我克制着没有说,如果继续这样——本楼不欢迎你,你去别处骂人吧。就你?——还给艺术立规矩?这正是我想问你的——还是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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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3# shenming 的帖子

你还克制,瞧你那尖酸刻薄样,可算是本论坛排头一号了。
就你?还对别人的评价说三道四?你算个干什么的?!基本常识都不懂,还在这里大放厥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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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了?不是吗?看看我之前帖子说了啥?就在本帖。

这就是人身攻击。说人尖酸刻薄,基本常识不懂,在这里大放厥词。

大家论述能力不错,但就少了对人的尊重。论述能力这么好有什么用?听这么多音乐,后来呢?喜欢在论坛指着别人鼻子骂吗?

傅雷对傅聪说过,先学做人,再学做音乐家,真是一点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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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别吵了,本来主贴用意在于,把自己觉得不合适的几个乐评词列举并理据,而后大家各自说说有无类似经历和取向,互相沟通认知一下即可,也就是最终目的.
不同意,就不同意好了,每人都捍卫保留自己观点的权利,不必以硬性说服别人的作为前提.
blog.sina.com.cn/wahnsi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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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lMonaco 于 2010-1-31 18:33:00 发表
都别吵了,本来主贴用意在于,把自己觉得不合适的几个乐评词列举并理据,而后大家各自说说有无类似经历和取向,互相沟通认知一下即可,也就是最终目的.
不同意,就不同意好了,每人都捍卫保留自己观点的权利,不必以硬性说服......

对阁下观点其实有必要澄清一下。我同意”每人都捍卫保留自己观点的权利”,但所谓观点绝不包括人身攻击,说别人”尖酸刻薄样...大放厥词“,这种言论不需要去捍卫的。

民主不等于滥权,开放不等于随便,底线就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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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回复 67# 亮亮2 的帖子

我想说的两位仁兄都替我说了,谢过。我还是有两点要感谢法国组曲先生,一来他说我某某说明我先前的文字他是看过的,我感谢他对我的关注——还望保持这好习惯,见多了不同意见就不会气成这样了。二是他毕竟封了我个第一,这第一有时还是我私下里真想做到的。不过,我也有个建议,不过又想到这年头胡乱给别人建议可能遭致反唇相讥,在下就对着空气哼一声——生活中要是没有幽默感当然会非常累的,这方面的“基本常识”似应加强一下。至于“哗众”有可能取“辱”,是俺早有预料的。今儿就洗吧洗吧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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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我觉得“真感受”这个词极有问题,你又不是别人,怎么知道别人的感受不是真的——每个人据以判断别人的感受也是自己的感受而已。所以,我的观点是——最好不要对别人的感觉说三道四,更不能说谁谁的感受是假的或不真的。"
这是哪个高人说的话?这是谁在对谁说三道四?这个高人还是个爷们吗?说过的话自己又咽回去?请看看高人的贴,自己的观点翻云覆雨的,都吞咽几回了?高人的食管绝对是特殊材料做成的。
到底是谁在“哗众取辱”?生造出这么个“n个乐评词砖头”的帖子,如果不想“哗众”的话,没必要发这里了,如果不是“取辱”的话,心态何至如此不容人,不容别人反唇相左?若高人觉得是别人“哗了众”,“取了辱”,就沾沾自喜,高人似乎就有些小人心态了,试问高人好音乐都听哪去了,音乐可别只流入食道就止住(开个玩笑啊,知道高人不乏幽默感,不会介意),并未深入内心,遗憾。
看来某些高人真是主观到没有底线了,再劝劝您,绝对别退了遮羞布上街玩行为艺术,“破除艺术规则向人类既成的教条和习以为常的观念提出最尖锐的挑战,”就呆家对着黑夜中的空气哼一声罢,意淫几回,若再来一回“哗众取宠”,有罪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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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回复 69# 法国组曲 的帖子

偶觉得您越来越有意思了,已经“基本常识”到连汉语句子都看不懂的程度了。谢谢你又把我这个生造的贴子又帮顶了一次——谢谢呵!还有,你手里掌握的“标准”也太多了吧,还要判断别人是不是爷们?也太累了吧?
最后编辑shenming 最后编辑于 2010-02-01 14: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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