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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ma - 2008/6/17 18:25:00
败类是说得些过头了,他是个软弱的人,不高尚的人,危难关头退却的教师,当然也是灾民。我没有看辩论的视频,昨天倒是朋友给我看了他地震之后的那个博客,我觉得写的很真实很诚实,前后过程交代得很清楚。媒体真是无事找事地抽出了里面的两句话放大,而放着更重要的新闻议题不管。现在,则是更多地人等着看教育部的笑话。
上山砍柴 - 2008/6/17 19:08:00
原帖由 过路云 于 2008-6-17 17:46:00 发表
有理可以谴责 但不能开除 要开除必须依法而办 这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


如果员工不合格,主管部门或者单位都是有权开除的,只要拿出有关条文,有关解释,不一定要诉诸法律。
如果开除每一个人都要由法院来判断,恐怕不可能。

退一步讲,中国绝对不是什么法制社会,当局在舆论面前非要强装出一幅多余的法制的样子,倒是很可笑。
上山砍柴 - 2008/6/17 19:18:00
原帖由 alma 于 2008-6-17 18:25:00 发表
败类是说得些过头了,他是个软弱的人,不高尚的人,危难关头退却的教师,当然也是灾民。我没有看辩论的视频,昨天倒是朋友给我看了他地震之后的那个博客,我觉得写的很真实很诚实,前后过程交代得很清楚。媒体真是无......


我用这两个字,是因为他是教师,而且正在岗位上。
普志高也是因为软弱才变节的(革命与被革命的双方的合理性这里不论),我们该说他什么呢?我觉得两者没有绝对的区别。
作为普通人,我不能说他一句。
也许,败类两字或许是过了一点,但是一时间实在找不到更贴切的了。
我是这么看的,当然我也尊重你的观点。
梁溪人家 - 2008/6/17 19:19:00
原帖由 上山砍柴 于 2008-6-17 19:08:00 发表
原帖由 过路云 于 2008-6-17 17:46:00 发表
有理可以谴责 但不能开除 要开除必须依法而办 这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


如果员工不合格,主管部门或者单位都是有权开除的,只要拿出有关条文,有......


范跑跑 VS 教育部
xx和xx较量的肥皂剧!

:) :) :) :)
条顿骑士 - 2008/6/17 19:24:00
到现在为止,道德派在教育部的强势下取得决定性胜利了,我也不想再谈论范跑跑了,我只是最后说一下我的看法。不管是遣范的还是所谓的挺范的,其实是有共识的那就是不同意范的极端自私观点,争论的焦点则几乎是各说各话,遣范的观点是防微杜渐,认为如果不彻底打击范就是导致最后的道德沦丧,就好像俺们的老祖先,看到女人流行一个髻子就能得出这个朝代就要覆亡的结论,像一只将死的牛一样泪眼汪汪了,好传统真是千年不易。
希望道德至上或者被他们视为替道德沦丧辩护的在心理上都是基于一种不安全感,道德至上希望通过道德来作为依靠,而另外的辩护者则是希望把安全寄托在法制上,我是站在后者这里的,道德是柔性的法律,但如果没有刚性法律存在,道德不仅不会让你获得安全感,而且会成为杀人的工具。
梁溪人家 - 2008/6/17 19:31:00
原帖由 条顿骑士 于 2008-6-17 19:24:00 发表
到现在为止,道德派在教育部的强势下取得决定性胜利了,我也不想再谈论范跑跑了,我只是最后说一下我的看法。不管是遣范的还是所谓的挺范的,其实是有共识的那就是不同意范的极端自私观点,争论的焦点则几乎是各说各......


也基本倾向于后者。

前者也是需要的。以身作则才好,自己在行动上做好表率胜过给迷羔一千口唾沫。
山东大王 - 2008/6/17 19:34:00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alma - 2008/6/17 19:37:00
原帖由 山东大王 于 2008-6-17 19:34:00 发表
那些造豆腐渣学校、用公款买耐克鞋、挪用物资的贪官躲在范跑跑后面,闷着嘴笑:还好有这家伙在前头当箭靶子,俺们可以逃过这一劫料


呵呵,大王一向看得比我明白。
herodotus - 2008/6/17 19:41:00
最终是同意骑士的话,理性应该在感性之上,日本的地震是一个例子,有序科学的救援。
梁溪人家 - 2008/6/17 19:45:00
原帖由 山东大王 于 2008-6-17 19:34:00 发表
那些造豆腐渣学校、用公款买耐克鞋、挪用物资的贪官躲在范跑跑后面,闷着嘴笑:还好有这家伙在前头当箭靶子,俺们可以逃过这一劫料


哈哈,还有更多的。。。。 都在偷笑呢。

大清国运,不是张二嫂帮李老汉擦汗 毁掉的。
如果范跑跑问题是个敏感话题,本帖早就给删掉啦。

拍了一只小苍蝇,倒放跑了几条黄鼠狼。
上山砍柴 - 2008/6/17 20:42:00
甲杀了一个人,乙杀了两个人。
甲比较笨,先被捉住了,先治罪。甲说,我无罪,因为还有一个乙,乙杀了两个人,为什么不治他罪?
回答说,都要治的,你只要为你一个人的最负责,也不需要你承担谁的罪。

我不觉得为范跑跑开脱就能体现什么理性。理性就是不把问题混为一谈。
我不觉得一个范跑跑能掩盖多少腐败,当然,也不一定等于能有大快人心的好结果,“国情”如此,草民奈何?只见这个部那个部都说要查到底了,尤其是学校的工程问题。至于能查出什么东西来,天知道。
至少,范跑跑事件并不是个人为集体错误买单的事件,只是个人为个人买单。
个人为集体买单的典型事例,在孙志刚案中。就不多说了。
梁溪人家 - 2008/6/17 21:44:00
孙志刚案不讨论了。讲一件在瑞典碰到的事,希望有些大哥拍转时手下留情,别说我去瑞典公干属于卖国叛国或找爹。

工厂位于斯德哥尔摩市以北300公里,地区人口约一万人左右。
星期五下班走出厂门,看见离门口二十米处停了一辆警车。开着锃亮的大灯对着厂门(由于纬度高,冬季5点左右天色就昏黄了),里面坐了一位胖猪警察。
因为在瑞典乡下很少能看见警察,觉得奇怪。就问陪我的工程师这是怎么回事。

他说,五年前有个工人从单位里私自拿了一张胶合板出厂,有人报警然后抓了起来。
自此以后每到星期五下班时间,警察常常会来“放哨”待兔。
接着解释到,本地区已经十几年没有过刑事案件,为了不被下岗,本地警察署很重视这个“重要”案件。

本人绝不是为了宣传资本主义,总体上西方的治安应该是差的。而且我和老外之间经常忽悠。
bodyheat - 2008/6/17 22:32:00
此人本有机会较体面地当众请辞而去的......然而,该硬的终究硬不起来,不该硬的却宁顽地挥舞着。始终看不到丝毫真正有品格的迹象。此亦令在下断定其名为“烈士”实乃一“劣士”!却又应了某网友较早前的那句评价“卿本佳人,奈何装B” :(
bodyheat - 2008/6/17 22:47:00
原帖由 上山砍柴 于 2008-6-17 20:42:00 发表
甲杀了一个人,乙杀了两个人。
甲比较笨,先被捉住了,先治罪。甲说,我无罪,因为还有一个乙,乙杀了两个人,为什么不治他罪?
回答说,都要治的,你只要为你一个人的最负责,也不需要你承担谁的罪。

我不觉得......


顶砍柴兄此入情入理之观点。

记得约莫4、5岁时在幼儿园闯下祸,回家被教训时,只因拿其它同案小朋友为自己开脱,反招来俺娘一记耳光伺候,"你淘气闯祸原不至获打,你以他人更恶为己开脱是无耻行径!"。自此谨记在心,引以为戒......
公牛 - 2008/6/17 23:04:00
原帖由 梁溪人家 于 2008-6-17 15:15:00 发表
向两位大哥道歉,深刻反省改正错误。

对瑞典要从垂诞欲滴改为不亢不卑;
不要看中外国的物质享受;
发帖不要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
不做移民梦,认认真真提高自己的爱国思想,做一个光荣的中国人;
外国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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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ma - 2008/6/17 23:12:00
无论如何,作为个体来说他没有害人,所以汪精卫还是普志高与之类比,是不妥当的。他不恶,只是不够善。只是一个特殊的职业让他陷入一个不善的困境。
梁溪人家 - 2008/6/17 23:15:00
呵呵,看来又犯错惹朋友们不开心啦。:D :D
novak - 2008/6/17 23:16:00
我也实在搞不懂,他似乎还并没有机会展示他汪精卫或普志高那一面。
alma - 2008/6/17 23:22:00
呵呵,昨天一个朋友聊天就说起,当年有些本来有志于革命的年轻人,因为想到有可能会做普志高而没有踏上革命之路。
alma - 2008/6/17 23:26:00
其实我搞不清楚的是,为什么媒体热衷于放大一个不恶也不善的行为?
novak - 2008/6/17 23:27:00
我也刚在想:如果没有那等坚强意志,千万别参加什么秘密组织。
vangelis - 2008/6/17 23:28:00
怎么说呢

郭跳跳

范跑跑

本身那两名字是一般人想得出来的吗?

这名字就告诉我们了

这是媒体的一场游戏罢了

收视第一

我们国家

愤青市场是无比巨大的

类似的还有就是道德市场

人脑的思维结构来分可以分为两类

理智的和那类...

抓住这点

收视就有了

而就事件本身

真是难说

因为媒体策划得真是厉害啊
herodotus - 2008/6/17 23:28:00
范跑跑的软弱和普志高的软弱恐怕不应该在一个平台上来谈,更何况范不是叛徒,普志高好像出卖了江姐。
公牛 - 2008/6/17 23:30:00
原帖由 上山砍柴 于 2008-6-17 19:18:00 发表
[quote] 原帖由 alma 于 2008-6-17 18:25:00 发表
败类是说得些过头了,他是个软弱的人,不高尚的人,危难关头退却的教师,当然也是灾民。我没有看辩论的视频,昨天倒是朋友给我看了他地震之后的那个博客,我......





范和那些在地震中为保护学生失去生命的教师来讲确实是教师中的败类。
novak - 2008/6/17 23:31:00
要是我,万不得已加入了秘密协会,遭受皮肉之苦,立刻交待:D
上山砍柴 - 2008/6/17 23:57:00
原帖由 alma 于 2008-6-17 23:26:00 发表
其实我搞不清楚的是,为什么媒体热衷于放大一个不恶也不善的行为?



网络也是媒体,我们现在的争论也是媒体行为。
我们为什么要争论呢?
上山砍柴 - 2008/6/18 0:00:00
原帖由 herodotus 于 2008-6-17 23:28:00 发表
范跑跑的软弱和普志高的软弱恐怕不应该在一个平台上来谈,更何况范不是叛徒,普志高好像出卖了江姐。


两者当然不完全一样。
但是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一个在危难时期抛弃革命,一个在危难时期抛弃学生。原因是一样的,个人高于一切。
公牛 - 2008/6/18 0:02:00
原帖由 梁溪人家 于 2008-6-17 21:44:00 发表
孙志刚案不讨论了。讲一件在瑞典碰到的事,希望有些大哥拍转时手下留情,别说我去瑞典公干属于卖国叛国或找爹。

工厂位于斯德哥尔摩市以北300公里,地区人口约一万人左右。
星期五下班走出厂门,看见离门口二十米......




在中国发生同样的案件,如果你去报警结果是相反的!

我的亲身经历,前几年公司一员工把保险柜撬了,跑了,我做为一名公司的小头目到当地派出所报警,结果招来我人民警察一顿臭骂和罚款!理由是:为什么用外地人员!为什么在亚运会前夕出这事!这不是给我们这个地区抹黑吗?罚款500元!我晕~~。我问能不能派警员去外地捉拿,警察叔叔道:如果出差最少二人,最少费用万八千的,你觉怎样?公牛闻听倒地鲜血N口喷出~~~~~~~~~
上山砍柴 - 2008/6/18 0:06:00
原帖由 alma 于 2008-6-17 23:12:00 发表
无论如何,作为个体来说他没有害人,所以汪精卫还是普志高与之类比,是不妥当的。他不恶,只是不够善。只是一个特殊的职业让他陷入一个不善的困境。


说对了,关键问题在于他的职业,而且在岗位上,而不是在马路上。
至于普志高,我刚刚回复过了。
梁溪人家 - 2008/6/18 0:07:00
原帖由 公牛 于 2008-6-18 0:02:00 发表
在中国发生同样的案件,如果你去报警结果是相反的!

我的亲身经历,前几年公司一员工把保险柜撬了,跑了,我做为一名公司的小头目到当地派出所报警,结果招来我人民警察一顿臭骂和罚款!理由是:为什么用外地人员!为什么在亚运会前夕出这事!这不是给我们这个地区抹黑吗?罚款500元!我晕~~。我问能不能派警员去外地捉拿,警察叔叔道:如果出差最少二人,最少费用万八千的,你觉怎样?公牛闻听倒地鲜血N口喷出~~~~~~~~~


呵呵,看见东西方警察的工作方式,都要为他们急得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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