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lma 于 2008-7-27 14:08:00 发表
国家大剧院与东方艺术中心的设计师都是安德鲁和他带领的团队,其声学设计也是一个专门与安德鲁配的同一个团队。据闻这位法国声学专家在国家大剧院竣工前1年去世了。有时间我可以把两个音乐厅各种数据的比较贴上来。
我的同事(一位音响发烧友)听过一场国家大剧院音乐厅的演出,他认为这是一个声音饱满的厅,而并不是以清晰性为主。相比东方艺术中心,他觉得国家大剧院的声音更好,非常适合于演奏交响乐。 |
从各方面看,这个新设计的音乐厅,理应更好。北京不比外地,前前后后、大大小小新建和改建了多少音乐厅呀,教训也够多的了!老兄这么说,不免担心出现另外一个问题:会不会有延时的现象啊?东艺音乐厅有些座位就有延时现象。
我也先提供一个链接,网络上刚搜到的深圳音乐厅项目任务书
深圳市音乐厅设计任务书
深圳音乐厅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兴建的大型公益性文化设施,地处未来深圳市中心的显要地段,与中心图书馆共同构成深圳文化中心。市政府提出力争将深圳音乐厅建成深圳的标志性精品文化设施,并决定其建筑设计实行国际投标。
深圳音乐厅建成后应能为深圳接待国际大型交响乐团演出的团体,举办大型国际音乐赛事、作品展演、艺术交流、国际性文化艺术节等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活动场所;深圳音乐厅还应兼顾国内民族音乐、声乐交流演出活动和深圳地方群众性文化活动的需要,充分考虑深圳市民的文化消费水平和欣赏品位。
深圳音乐厅应有一流的音质标准和室内外设施,适应高品质音乐演出和文化交流的需要,同时音乐厅建筑本身与中心图书馆一起将成为深圳市有标志性、有时代特色和文化特色、环境优美、市民和访客喜爱的公众文化休闲场所。
(一)建设规模
深圳音乐厅总建筑规模控制在20000平方米左右,音乐厅的观众厅席位取1800~2000座。
(二)建设内容
音乐厅基本建设内容包括演奏大厅、观众休息厅、后厅、前厅和相关的辅助区,要求各类建筑空间布局合理,观众、演员,道具、工作人员流线组织协调。
A.演出大厅
1.演出区(演奏大厅)2项,演奏大厅设管风琴。
(1)观众席区:建议座椅宽为55cm,排距为85~115cm,每座位容积8~10立方米。
(2)演奏台能容纳120人乐队和160人的合唱队同台演出,合唱队区域在无合唱队时可作观众席。
2.辅助区4项
(1)演出灯光控制室;
(2)演出音响控制室(包括录音设备);
(3)演出区建声设备(反射板、吸声屏等)调控室;
(4)演出舞台机械控制室,根据乐队各声部要求,进行舞台升降。
B.门厅、前厅和侧厅:
1.门厅音乐厅的门厅要求典雅气派,能满足较高级的礼仪活动要求(可与观众休息厅统筹考虑)。
2.观众休息区2项
(1)观众休息厅满足音乐厅观众中场休息,附设展览功能,设咖啡厅、卫生间等(可与门厅结合)。
(2)贵宾休息厅不少于两个厅,分别接待各类尊贵客人,约600~800平方米,贵宾通道和普通通道要有所分开。
3.辅助区不少于14项
(1)音乐厅管理办公用房;
(2)音乐资料库、音乐信息及音乐科技室;
(3)音乐学术交流研讨兼音乐家俱乐部;
(4)演出规划、业务接待室;
(5)广告美术宣传制作室;
(6)票务室、票库及售票处;
(7)包、伞大件衣物存放处;
(8)节目单演出宣传品发放间;
(9)商务室(能满足国际通讯要求);
(10)公共吸烟间;
(11)自助餐厅、小卖部;
(12)音乐书店、名牌琴行等相关经营服务用房;
(13)保安及值班人员工作间;
(14)公共饮水处;
C.后厅:
1.演员区(后台)不少于12项
(1)演奏员室,分大、中、小共32间,其中,大间每间30~40平方米,共6间;中间每间20平方米,共10间;小间每间10平方米,共16间;供四管制演奏员排练、休息、化妆用,各室使用内容为分部练习琴房、化妆室、服装间、乐器盒存放间等;
(2)演唱员室,160人合唱团按声部分大、中、小各4间,面积同前,供160人合唱团演员用,使用内容参考演奏员室,原则上排练、化妆、服装、休息合在一起;
(3)小型多功能排练厅,要求拥有优质建声效果,供乐队和合唱队集体排练用及音乐欣赏视听用,面积约600平方米,容积约4000立方米,兼作录音棚,同时用来举办小型音乐赛事,音乐人才考评等,设活动座位400个;小型多功能排练厅应连接一个面积约400平方米的门厅及对外出入口;
(4)指挥室,包括钢琴间、电声放像间、化妆、服装间、客厅及休息室;
(5)主要演员室6~8间,包括独奏演员室、独唱演员室、首席室等;
(6)谱台及演奏座椅保管室;
(7)双钢琴保管室;
(8)后台会见室,兼作采访室、演出团领导工作室、演出监督室;
(9)公共吸烟区;
(10)医务室;
(11)设4m×2.5m货梯,以供搬运超大件物品用;
(12)公共饮水间。
2.辅助区不少于7项
(1)配电房;
(2)空调房;
(3)总控制房;
(4)消防水池及泵房;
(5)保安及值班工作间;
(6)技术维修;
(7)其他服务用房。
D.地下或半地下停车位:见“深圳市中心区规划设计要点——深圳音乐厅”。
(三)建声和室内建筑设计
1.设计原则
(1)音质第一的原则。
(2)专业为主兼顾多功能的原则。演奏大厅是交响乐演奏的专业厅堂,但考虑国情、市情,为了提高音乐厅的使用效率,演奏大厅的使用功能在满足交响乐不用电扩声系统演出的前提下,应同时兼顾民族乐、声乐、音乐剧等演出的需要。
(3)突出精品意识。作为一座精品文化设施,音乐厅堂的室内设计要处处体现精品意识。如演奏大厅的设计在保证一流音质的前提下,还必须给听众以良好的视线和视野,合适的灯光照明,吸引人的大厅空间,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音乐欣赏环境;除演奏大厅外的其他部分和细部的设计也要力求精致美观。
2.建声设计要求
(1)深圳音乐厅的音质设计主观感受达到清晰、圆润、均匀的优质建声音响效果。
(2)深圳音乐厅的主要建声技术参数应达到:
①中频混响时间满场控制在1.8~2.0秒,并根据不同的演出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可调,以满足交响乐演奏要求为主,同时兼顾其他声乐、器乐演奏的需求;
②保证有明显的早期侧向反射声,以增强音乐的空间感;
③要求声场均匀;
④空场背景噪声最好小于25dB,为此,观众厅的送风方式和建筑结构须作特殊考虑。
除以上主要建声指标外,要求中标设计单位须聘请知名的声学顾问,声学顾问应自始至终参与从设计到施工、调试的各阶段工作。作为方案阶段,要保证声学设计正确,为将来建成一个明亮度、丰满度、亲切度、响度、环绕感、均衡度都达到优良的音乐厅打好一个基础。
此外,鉴于音乐厅四周交通比较繁忙,未来中心区规划的地铁亦从附近穿过(见附件地铁位置示意图),因此音乐厅的设计要对背景噪声和地铁产生的振动和噪声予以足够的重视,采用可靠的隔声技术,保证音乐厅的音质。
3.演奏大厅形体和其他设计
(1)形体设计
深圳音乐厅的演奏大厅的形体设计不拘泥于某种既定的模式,在满足观众容量和保证大厅取得优良音质的前提下,建筑师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但为确保音质,少走弯路,建议可以参照国外音质效果好的某些音乐厅演奏大厅的形式作范本,演奏大厅的形体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保证大厅的各个部位都应有足够的响度,声能均匀分布,因此形体设计应使听众尽可能靠近声源,控制大厅的纵向长度,以减少因声能传播距离过大所产生的衰减。
②有利于减少声波以掠入射的方式掠过观众吸收声能,保证入射声能充分扩散,有利于避免回声、声聚焦、颤动回声、声影、耦合空间等声学缺陷。
③能保证8~10立方米/座的容积率,和1.8~2.0秒的满场混响,为适应不同风格的音乐和中外音乐,通过扩散体,反射面、吸声板的配置及可变吸声装置达到混响适当可调。
④为有利于演奏大厅演出时形成亲切热烈的共享气氛,应尽量保证任一观众席和演奏台之间都有流畅的视觉通道,最长视距不能过大。
⑤观众厅席考虑20个残疾人观众席。
(2)其他设计
①除了演奏大厅外的其他区域的结构设计应考虑灵活性,以适应长期使用中可能的功能变动。
②公共通道必须有无障碍设计,用以方便残疾听众。
③空调与通风设计必须严格控制噪声,为此应选择集中冷源方案,制冷设备(冷水机组、水泵、冷却塔)宜采用低噪声优质产品且在空间布局上要远离演奏大厅,空调器产生的机械噪声和送风气流动力噪声,也要设法控制,如演奏大厅可采用椅背送风或侧向送风、空调器及通风机设减振器、风管设减振支架、合理控制送风速度等。
④录音、录像设备,交响乐演奏大厅应设现场录音和录像设备,做到能当场出录音录像带,观众休息厅应设闭路电视系统,对演出作实况转播,供迟到听众收视。
(四)环境设计和建筑形式
1.环境设计
(1)深圳音乐厅的环境设计要和中心图书馆统筹考虑,以保证地块的使用效率和建筑相互的协调统一。
(2)作为未来的文化中心要拥有足够的绿化覆盖率。
(3)音乐厅的观众层次较高,建设中必须考虑足够面积的停车场,建议停车场应和中心图书馆及周边建筑统一考虑,采用地下和半地下及少量地面停车场的形式,与图书馆统一考虑,停车位不少于规划设计要点要求的315辆,停车场的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2.建筑形式
深圳音乐厅应考虑功能的完美,在不损害音乐厅自身功能的前提下,建筑外观优美,有个性、时代性和文化性,要与福田中心区协调,能体现深圳21世纪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风范。
(五)投资估算
深圳音乐厅的投资总额初步估算约40000万元人民币。
三、深圳市音乐厅规划设计要点
(一)设计总则
为配合深圳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发展战略,体现21世纪深圳的城市面貌和建设水平,深圳文化中心(包含深圳市音乐厅和深圳中心图书馆)工程建设必须是高水准的设计、高质量的施工和先进的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设计依据
1.用地规划设计必须与“深圳市中心区城市设计国际咨询”选用的实施方案相协调。
2.开发建设所涉及到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规定,当与我国的规定不相矛盾时,可以参照国际相关的先进标准。
3.开发建设必须符合深圳市社会经济文化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可参照国际相关的先进标准。
(三)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
(四)地块面积
总用地面积为26234平方米(确切面积以地图为准),地块编号暂定为28-1。
(五)用地指标
1.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8。
2.建筑高度~般不超过40m,建筑色彩要求明快高雅,相互协调统一。
3.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0万平方米。
4.停车位配套标准为3.5车位/100座。
5.绿地占总用地面积不低于45%,园林绿化、环境景观必须高度重视并有初步的规划设计。
6.建筑退红线要求。
用地北侧建筑须后退道路红线6m,用地东侧建筑须后退红线不小于10m。
7.车辆出入口在该用地南侧和东侧公用道路上设置。
(六)设计要求
1.项目要求设计成一个功能布局合理、声学设计科学、环境优雅、文化氛围浓厚的市级文化设施。
2.用地整体的城市设计,包括空间形态、边缘界面、风格特色等方面必须与中心区整体环境和城市设计概念相协调。
3.项目作为红荔路南侧的标志性建筑,其体形和高度要通过深入分析研究来确定,并要和市政厅的独特造型保持良好的协调关系。
4.项目在红荔路上的街景立面也必须高度重视,音乐厅必须和其他建筑一起形成协调优美的街景。
5.音乐厅的人流活动须精心组织,其外部空间与步行系统必须与东边的中央绿化带以及南边的中心图书馆有整体的考虑和方便的联系。
6.合理的交通组织,包括各种出行方式的分析、出入口安排、停车空间、内部人车分流等方面。
7.规划设计观念要新,以人为本,注重环境与发展的和谐。
8.鼓励采用新的技术成果。
9.考虑未来技术和信息发展对人们工作生活的影响,规划设计应有预见性以适应将来人们工作生活以及音乐演出和欣赏方面的可能变化。
(七)市政设施要求
该用地周围市政主次道路和各种市政管线均已建成。用地所需的给水、雨水、污水、电源、通讯等市政管线可就近接自市政道路下相应管线。
(八)注意事项
1.建筑物基础、地下室、专业道路及各种管线除与市政道路及市政管线连接段外,其余必须在红线内布置,不得超红线建设。
2.消防、环保、绿化管理、卫生防疫均应按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
3.按上述要求进行的规划设计方案须报送市规划国土局审定。
http://www.china-up.com/shenzhen/showshenzhen.asp?title=%C9%EE%DB%DA%CA%D0%CE%C4%BB%AF%D6%D0%D0%C4|%D2%F4%C0%D6%CC%FC%C8%CE%CE%F1%CA%E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