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D 在 2003-8-27 23:29:34 发表的内容 这里有个比较的方法问题。你拿三张韦氏的录音来试听,得出的结论还是你个人的感受,推不翻我提的论点。我是用近五万的有一定水准的器材,用时半年多,对decca公司韦氏录音碟(主要是苏提指挥的交响乐作品)与EMI公司Park等人录音的碟,包括巴比罗里,比彻母,克伦倍勒等指挥的作品反复对比试听,水晶的碟,DG,Philips等碟作为参考,我发现的问题的确实存在。我还是那句话,你们去好好对比听一下就知到了。在这里讽刺挖苦有什么用呢?交响乐队的结构和排列也不用给我上课,在这里发贴的人最好把尾巴夹住为好。 |
此贴不是友善的讨论,本来不值得回复,但为澄清一些问题,再说一些意见:
1.我发此贴的目的就如你所说,只是说明我个人感受而已,我是否有权表白自己的看法呢?
2. 5万元器材是个什么概念?这和别人听音的不同感觉有何关系?我从未有否定过你的比较过程和你自己认为正确的结论,但如果说你因为你有5万器材,所测听得出的结论会比别人强那就大错特错了。
3.请看看我整篇文章及第5点意见,就没有理由认为我有任何挖苦的恶意了。
最后,你对讨论有此成见,我从此不再参与,就如你说那样:"夹着尾巴"再加上逃跑,满意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