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烧论坛

注册

 

返回列表 «1112131415161718» / 23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现在很矛盾,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 [复制链接]

查看: 65103|回复: 223
141#

回复: 现在很矛盾,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

原帖由 bodyheat 于 2008-11-5 22:00:00 发表
这小家伙儿还真是不禁逗呢,一撅小嘴儿就又得瑟到下三路去了,憋不回去想喷出来就喷吧,可别浪费了那豪华茅房  



总结一下你对烂碟子的唯一用途:摆在客厅倍儿有面子,好让它看起来不像茅房。


走人,换别的论坛水去。  剩下高雅的您肚子怄生闷气吧~
TOP
142#

回复:现在很矛盾,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

没钱人,支持楼主的意见。
已经下载APE,并刻录成近100张DVD,准备后半生慢慢享用。
TOP
143#

回复: 现在很矛盾,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

原帖由 jazz6789 于 2008-11-5 16:00:00 发表
呵呵,是“嘲笑”吗?很认真啊
也许别人没有像你“现在很矛盾”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何如?

  抱歉,没看明白,能否说详细些?
TOP
144#

回复: 现在很矛盾,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

原帖由 gdhzdym2 于 2008-11-5 17:00:00 发表
maninov朋友说得很中肯,离题太多太远的争论完全没必要!我看LZ大量一点,没必要理会那么多。《道德经》言: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让看帖之人觉得有益的就受益——取其可取之处,觉得生气的就尽管……

  您这话说的很中肯。不管maninov朋友的本意是什么,您的解读是中肯的。我在这里发表我的观点,也乐于跟大家探讨。观点可以敝帚自珍,也可以广而告之,还可以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真理越辩越明嘛。只可惜,才聊了几层楼,就有人开始胡乱拍砖。
  我对他们的驳斥,一般都是有针对性的,明确针对他的原文中的某句话、某个命题,进行明确的剖析和论述,论述其为何错误。对于他们的质疑,我一般都给予明确的回答。
  再看他们的发言,其观点缺乏充实的论据和合乎逻辑的论证过程,或者根本没有明确的观点,或者回避了我的质疑(例如关于APE原理的出处),甚至跟自己阵营的人发生冲突还浑然不知。
  说了这么多,直到目前为止,我还是坚持这样的观点:CD唱片作为一种实用品——有偿的、有形的、高品质的音乐载体,在两三年内就会被新的载体取代;像SONY这样的大公司可能已经做好了技术层面上的准备,只等榨完CD领域的最后一滴利润,或者某个公司先沉不住气,或者小厂商、DIY工坊的产品率先发布,大公司就会很快发布新技术、新格式、新设备,并迅速完成价格平民化、功能实用化、片源充裕化的过程;而传统CD唱片一旦从实用品的角色上退休,就会迅速没落,由于是大规模复制生产的现代工业产品,也不会有什么收藏价值。因此,在这个辞旧迎新的特殊时代,如果愿意节省开支,可以暂缓购买CD,并以APE代替。
TOP
145#

回复:现在很矛盾,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空虚的脑袋并不是真正的空虚,而是因为它:装满垃圾!
TOP
146#

回复: 现在很矛盾,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

原帖由 bodyheat 于 2008-11-5 19:52:00 发表
>1>>都还不跟你提在那不正常的管理环境下“中图”垄断行为的非正义性呢。

>2>>走私为非法谁也不曾否认过,对吗?那么谁是走私违法行为的主体呢?所有案例中依法追究的是谁的责任呢?有消费者事儿吗这里?若较起真儿来说消费者还是受害者之一呢,应该退我们全款才对!那你又凭什么说消费者的一般购买行为是“非法”及“非正义”的呢?
何况,有多少消费者是在完全了解音像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如何区分走私正版与非走私正版等环节后才开始买唱片的呢?又有多少消费者认为一定要知道这些呢?你统计过吗?那么你又凭什么指认大家手里的唱片“大多是走私货”呢?只不过是靠你的小脑袋瓜想当然的臆测吧!况且你原帖里压根儿就没有区分走私/非走私唱片,明摆着着是一杆子横扫的架势嘛,这会儿抓这么个莫须有的可怜稻草很好用吗?非常不幸的是,任何人都能轻易指认你下载免费APE的行为是彻头彻尾的偷窃行为,连你自己也无法否认!

Re1:
  中图的垄断是合法的,如果要追究其非正义性,就等于要超出法律范畴来探讨正义与非正义,那么其他问题也应该一起拓展到法律范畴之外进行讨论。“正义人士”买唱片所用的钱,是不是用完全正义的手段赚来的?中国“先富起来”的这批人所用的手段、借助的力量、钻的法律空子是否完全正义?唱片公司不断地降低压盘质量,是否正义?即使不谈法律,即使只从“正义”的层面讨论偷逃税款问题,你享受了这个国家的军队的保卫、政府的服务、学校的教育……但没有缴纳相应的税款,是否正义?其实这些都大可不必讨论,因为——请参见Re2中的第二段文字。

Re2:
  购买水货唱片的人和下载APE的人,都是间接获取了他人违法行为所谋得的利益;进口、批发、销售水货唱片的人和抓取、发布、传播APE的人,都是直接从事违法行为。玩正版古典音乐唱片的消费者,跟手机、数码、日用品的消费者不一样,玩正版古典音乐唱片的消费者,群体窄,素质高,消费行为细致,对版本、产地、年份、来源、品相好不好、货色正不正都有一定的要求和研究。在网上随便一搜,也能看到大家对水货问题的共识,本坛就有这样的例子(http://bbs.hifi168.com/showtopic-140608.aspx)。
  顶楼帖子有个大前提:人们愿意以较少的代价来获得音乐。有很多人在网上(也包括本坛本版面)讨论购买水货唱片的问题,诸如哪里便宜、哪里货正、中图如何如何黑,等等。在座的各位,绝对没有使用过非正版音乐、软件及其他类型资源的,恐怕没有。我也不会举起正义的大旗进行批判。“节约开支,谋求利益”是人的天性,人都知道钱是好的,能少花就少花,能不花就不花。在这个基础上,“以较少的代价来获得音乐”就成了一个有意义的课题。况且我始终也没有无条件地主张盗版、反对正版,我的核心观点是“在这辞旧迎新的特殊时代,暂缓购买CD唱片,以APE代替”。如果你(及你们阵营的人)把矛头指向“无条件主张盗版、反对正版”,那我只能说你们所批驳的不是我,而是你们假想出来的对手。
  
  另外,对于不在乎花钱的人,对于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购买实物唱片的人,对于不愿意在这辞旧迎新的时代用暂缓购买实物唱片的方法来节省开支、保护投资的人,他们当然有他们的自由,我并没有说过所有人都必须选择我的方案啊。
TOP
147#

回复: 现在很矛盾,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

如果不在乎道德,法律标准,那么需要付钱购买的物品,是永远无法和通过免费获得的途径来相比较的.这也是首贴这个比较本身就是建立的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

至于介质的变换,不论是以前的LP,磁带,现在的CD,或者以后的其他数码介质,或者传输方式,任何有版权的东西,总是需要通过购买方式获得的.被取代的或许是音乐介质的某个具体方式,但不是上面承载的音乐.而且专辑的定价也并非建立在介质的价值上,而是建立在上面内容的价值上.

有些人美其名曰,现在下载APE,是为了避免购买即将被淘汰的CD介质,那么欧美早就提供了下一代的网络购买方式,只是它们的价格并不比CD便宜.单曲99美分,专辑9.99美元.

假设首贴的比较是建立在. 9.99美元一张的APE,和9.99美元一张的CD,让大家来选择应该购买那种产品.我可以很自信的告诉你,前面许多位都会更改选项.

购买传统CD,买的不是这块塑料材料,而是上面的音乐.CD介质被淘汰,不代表上面记录的音乐也会随CD被淘汰那一刻而蒸发消失.所以用了非正规渠道,免费下载了APE,就不要美其名曰是为了害怕Cd被淘汰.偷了就是偷了.偷来的东西,硬要问别人,和买来的东西相比,哪个更合适,哪个更经济. 可笑的比较.
最后编辑Raxel 最后编辑于 2008-11-06 10:44:06
淘宝上面出些碟,欢迎看看  http://shop34901335.taobao.com
TOP
148#

回复:现在很矛盾,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

一方面说CD是没有收藏价值,上面的音乐更重要,另一方面在后面又提出"在这辞旧迎新的时代用暂缓购买实物唱片的方法来节省开支、保护投资",既然是买来听的,没收藏价值,又何来投资一说??岂不自相矛盾?

这个讨论帖子更大的意义,其实无非就是希望更多人来赞同一下这种方式,偷东西是合理的,并且是理智的消费方式.也是情有可原的.

一个是要花钱购买的,一个是无偿获得的.当然矛盾了,鬼才不矛盾.所以在矛盾的同时,首贴也就希望别人可以多给他一些采用这种方式的理由,认同的人多了,他自己内心也就不内疚了.

如果真要讨论介质问题,可以另外开一贴,来讨论,合法的,通过有偿方式获得的不同介质之间的选择.这样才是公平的比较.
最后编辑Raxel 最后编辑于 2008-11-06 11:27:15
淘宝上面出些碟,欢迎看看  http://shop34901335.taobao.com
TOP
149#

回复: 现在很矛盾,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

原帖由 Raxel 于 2008-11-6 11:07:00 发表
如果真要讨论介质问题,可以另外开一贴,来讨论,合法的,通过有偿方式获得的不同介质之间的选择.这样才是公平的比较.  


同意。
您的时间在那里,您的成功就在那里!
TOP
150#

回复: 现在很矛盾,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

原帖由 Raxel 于 2008-11-6 10:43:00 发表
如果不在乎道德,法律标准,那么需要付钱购买的物品,是永远无法和通过免费获得的途径来相比较的.这也是首贴这个比较本身就是建立的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

  常用的一种辩论手法:把对方的观点绝对化,然后批倒这个绝对化的观点,以达到批倒对方原观点的目的。
  例如,甲说“多喝水有益健康”,乙就说“多喝水,每天喝一吨水,就把人撑死了。因此甲的观点是错误的。”
  146楼最后两段,再次强调了顶楼观点的“非绝对化”,这里就不再论述了。从本坛及互联网上的言论来看,买水货唱片,大家是认可的;即使是从网上下载未经授权的音乐(APE/FLAC/MP3/WMA),我想这个论坛里的几乎所有人也都做过;人在发表宣言、批驳对手的时候可以义正词严,但在做事的时候一般还都是比较现实的;人希望尽量少花钱、多办事,尽量不花冤枉钱,也是常理。承认上述这些,讨论就有意义;如果坚持不承认这些,那讨论就无意义。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