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现在很矛盾,究竟还该不该再买CD唱片?
原帖由 E888CC 于 2008-11-6 14:04:00 发表 常用的一种辩论手法:把对方的观点绝对化,然后批倒这个绝对化的观点,以达到批倒对方原观点的目的。 例如,甲说“多喝水有益健康”,乙就说“多喝水,每天喝一吨水,就把人撑死了。因此甲的观点是错误的。” 146楼最后两段,再次强调了顶楼观点的“非绝对化”,这里就不再论述了。从本坛及互联网上的言论来看,买水货唱片,大家是认可的;即使是从网上下载未经授权的音乐(APE/FLAC/MP3/WMA),我想这个论坛里的几乎所有人也都做过;人在发表宣言、批驳对手的时候可以义正词严,但在做事的时候一般还都是比较现实的;人希望尽量少花钱、多办事,尽量不花冤枉钱,也是常理。承认上述这些,讨论就有意义;如果坚持不承认这些,那讨论就无意义。 |
水货唱片,版权拥有人和表演者仍然是受益的,逃避的只是关税.这和晚上下载盗版是本质的差别.
我也下载过APE,不论多少,不论和我的唱片总量来比只占多少比例,我承认我也下载过.但人应该有基本的道德观念,我知道这个是错误的行为,我肯定不会引以为荣,并希望得到更多的认同感.所以我最多偶尔为之,并尽可能多的购买原版唱片.
现在你的观点就是如果你也下载过APE,就没有资格再批判这种行为,这是很可笑的.基本的羞耻心应该有吧.基本的法律道德观念应该有吧.
"人希望尽量少花钱、多办事,尽量不花冤枉钱,也是常理。"
这是常理,但这个常理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你把最大的前提给漏掉了,那就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少花钱,多办事.缺乏了这个前提,你的论题才是毫无意义的.
偷来的东西和买来的东西,两者的性价比有可比性吗?
顺便说一下,我的CD, DVD, HD-DVD, blu-ray, 很自信至少95%都是正版的.我的确消费过盗版,但我不认为这是"少花钱、多办事,尽量不花冤枉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