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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虎一席谈 范美忠辩论的视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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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ibaerdi 于 2008-6-11 14:01:00 发表
我不会唱高调,我会救孩子的,因为我是个正常的人。

你已经在唱高调了,救孩子是怎么个救法?比如孩子落水你自己不会游泳还奋不顾身跳下去或者在岸边伸根木棍过去或者仅仅大喊救人?救人行为有难有易,在衡量难度而后操作才是一个正常人的行为,否则只能是一个伪道德者的梦呓而已。前天我刚刚跟单位同事出游,期间有一女同事儿子落水,她自己不会游水却毫不犹豫的跳了下去,最后是岸边的人把他们给救上来,这才是正常的行为,为了自己的儿子不顾一切就在很多人看来已经也属于不正常了,何况路人!!!!
最后编辑条顿骑士 最后编辑于 2008-06-11 14: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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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作为中国人,我们确实活得太累了——连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利都得不到保证,肩上却背负着太多有名目没名目的各种本应该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就拿“范跑跑” 事件来说吧,尽可能地减少地震对于学生生命的伤害本应该是政府的责任,即政府应该将校舍建牢固些,并且平时多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逃生演习——可当大家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范美忠的“先跑”上时,这种本不应该由老师承担的责任似乎天经地义地变成了老师的责任。国人对于“见义勇为”的提倡和鼓吹也有着类似的功能,即将政府的失职与缺位转化为公民的责任,从而转移了民众的视线,其结果往往是公共空间的管理越来越混乱,而社会的道德水平也日见败坏。
用过,品尝过的才敢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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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的大家把话题扯的有点远了,诸如加固房屋,组织演习,这些都是后话,倒还好解决,我觉的我们现在讨论的是老师在这种情况下该不该跑的问题,如果这个不能很明确的解决,哪怕是以后房子加固了,演习操练了,到时候再出现范跑跑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说呢?在学校里,老师就是学生的监护者,保护者,这种责任都是职业使然的,好象法律上也是这么规定的吧?没什么可怀疑的,一如士兵到了战场,他能说处于本能我怕了,我就跑吗?他既然成了士兵,前面哪怕是枪林弹雨,他也得上.跑如果是本能,无可厚非的话,那跑了以后范就不要再站到讲台上,这也应该是他不承担社会责任的后果.不知道这个观点,大家是否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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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权对谁都是平等的!但,你的角色决定你的位置!如果你是士兵,战时你就要向前冲。如果你是船长,遇险是你就应最后撤!如果你是采矿队长,那发生冒顶时你就应该最后一个走出矿井!如果你是教师,你的任务就是保护学生!范美忠作为一名教师,在灾难来临之时,弃学生的安危于不顾,不仅师德沦丧,更是违反了职业纪律和从业要求,践踏了基本的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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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顿骑士唱了很多高调,好像对未成年人进行疏导疏散和一个老师的责任没有关系。
而且悲天悯人的说,要加固学校等等。

我先不说这些论调里偷换概念的地方(我必须说这值得鄙视)。

我们退一步说,就算我们有了抗震的学校,大震来临,老师先跑,结果是什么?学生
跟着乱跑,在楼道里发生大规模践踏?这是可以预见的。这样的事情,甚至不需要
一个8级地震,6级就够了,可以死人,死很多人。那么学校有没有责任?当然有!它
平常有没有疏散演习,灾难处理的方案,这都会拿来检讨。

那么教师呢?在未成年人面前他是天然的领袖,谁让他的兵都还没有成熟的判断
力呢?这就是为什么老师不能跑,一定要负责疏散。在未成年学生面前,老师恰恰
不是什么弱势人群,他是天然的最强者,这是他的职业特点,因此他的职业要求里,
开步跑并不是他的权利。

为什么美国法律会有明文规定?就是由此而来。中国的法律,我前面给出了,有人
不想看,不敢评,只是一味地说没有明文规定,那么再看看这一段:“学校保护的实
施主体是各级各类学校及其教师和其他学校工作人员。学校保护的对象是在校学
习的未成年学生”。老师的责任是保护未成年学生。当然什么都是大纲,没有具体
的措施,这是中国法律的通病。但是不管怎么说,都不像是教师只是个职业,丢了
未成年人开路跑是他的权利。

那么我们来谈谈道德问题,什么叫道德是从上而下的?

先自我介绍一下,12年前我翻译过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发表在留学生杂志《华夏
文摘》上。想看就看看我的博客。因此我会引用一些古典政治学的观点,比如我要谈
谈道德的起源:

卢梭谈到道德的起源的时候,把道德和人类同情心连在一起。他说,如果目睹同类
的苦难,你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情怀,这就是道德的出发点。其实这也是人性的起源。
道德的起源,从来都不是什么自上而下,它有着自己非常深层的人类情感和生理基
础在里面。

所谓挑战突破道德底线,不要把对社会和体制的不满,和我们人类固有的情感底线
混淆了。挑战假想中的舆论道德底线,实则在冲击人类固有的情感底线,那么国内你
们这些自号“自由主义”的人群,其实是把“自由主义”带上了绝路。

今天,以一个老牌自由主义倡导者的身份,我想劝告你们自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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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楼上的对比不十分恰当:我以为教师的第一天职是教书;如果一个士兵从战场跑回,要受军事审判,船长也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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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ovak 于 2008-6-11 19:26:00 发表
我认为楼上的对比不十分恰当:我以为教师的第一天职是教书;如果一个士兵从战场跑回,要受军事审判,船长也同样。


是说我的文字吗?我们这里并没有讨论什么第一什么是第二。教师对学生的安全是有责任的,这和
是否第一第二天职没有逻辑关系。请不要用这类逻辑来缠辩。

有人访问了加州政府的相关部门,问,如果有教师开步跑。。。?人家对方的回答是,我们目前还从来
没有见过这类开步跑。。。因此并没有回答可能失职的追究。

事实上发生8级地震的几率比6级地震可能性小的多了,在有些人的逻辑诡辩里,往往要把生命作为选
项,其实并不是一定如此对立。范跑跑学校的房子并没有倒,他本来也没有什么生命危险。但回头说,
如果学生都跟着乱跑,践踏的风险比倒楼的风险要大。在中级地震中,面临这类风险的机会就更多了。

我的基本论点,原谅包容一个懦夫是可以的,但不必用“自由主义”权利价值生命这些高调恶心我吧。

什么是自由?我刚读来这么一段:
“说到自由(Liberty),我指的是这样一种承诺,即每个人在履行他所信奉的职责时,将会得到保障,可
以与权威和多数、流俗与舆论的影响相抗衡。”--阿克顿勋爵《自由的历史》

自由主义也是有职责的。因了这种职责,他才有了更多的保障。把自由和职责对立,是十足的诡辩。

那么再说范跑跑的另一个诡辩,说法律规定的才是道德底线,因此法律没有明文的,就不是底线也不是
责任,因此他开跑正大光明。中国宪法还规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呢,那是这也是“自由主义”的道德底线
喽?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我说过范跑跑的逻辑就是怎么对自己有利就怎么言说,这是又一个例子。伪自由主义,真机会主义和
虚无主义也。
最后编辑sacdfun 最后编辑于 2008-06-11 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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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每个中国老师在上岗之前写下承诺书,在任何危险情况下都保证做到:为学生一定会奋不顾身,救死扶伤,舍生忘死,忘小家顾大家。(当年电影中,多少姑娘和小伙会痴i恋这样的光辉人物啊。)

没有这样的崇高精神,光会教书,不算是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不应该上岗的。
如果违反承诺书,没收全部家产,并自愿当苦役终身。

其实类似的保证书,每个公务员,干部,党员都应当写的。

普及提高道德水平1~2年后,可以督促13亿公民都写下保证书。

呵呵,不知道大家赞成否?
来是偶然,去是必然;尽其当然,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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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Hifi168论坛的朋友们赞成。

每个坛友就把自己的保证书贴上来啦。
博士后带头!哈哈!
来是偶然,去是必然;尽其当然,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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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acdfun 于 2008-6-11 20:02:00 发表

是说我的文字吗?我们这里并......


不是说你,刚好你的文字出现在我的上面。我同意你的意见:他逃跑的行为可以原谅,但是后来的辩解不可取。

我是说更上面的:如果你是士兵,战时你就要向前冲。如果你是船长,遇险是你就应最后撤!如果你是采矿队长,那发生冒顶时你就应该最后一个走出矿井!如果你是教师,你的任务就是保护学生。

我猜想大家用俗话聊天大约是这样的:士兵是干嘛的 — 打仗的;老师是干嘛的 — 教书的 — 因此我以为这两件事一起比较并不很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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