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提琴奏鸣曲
巴洛克时期的奏鸣曲不同于后来的由一件乐器独奏的古奏鸣曲,而是由一件乐器主奏,另外两件乐器为之伴奏的室内乐形式。
巴赫的这组小提琴奏鸣曲大概是他1717年至1723年在科腾创作的,虽然不像他的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那样经常被人们演奏,但也有着复杂多变的结构和引人入胜的旋律,如果说他的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是幻想与自由的表白的话,那么他的这十首用古钢琴和低音提琴伴奏的小提琴奏鸣曲则是技巧、情感与内在精神的体现,使他的好听类作品中比较迷人的那一类。据说巴赫在创作前六首奏鸣曲的时候妻子刚去世,所以第一首的忧郁和伤感,第三首如泣如诉的歌唱性旋律,第四首的哀怨与缠绵,都深刻地揭示了巴赫对亡妻的怀念和对自己心灵的抚慰。后四首有人怀疑是伪作,也有人认为是他改编的,但也同样充满着鲜明的巴洛克音乐风格。
巴赫的这组小提琴奏鸣曲老一代的演奏家都只录了前六首或选其中的几首,后来的演奏家虽然录有全曲,但却很少见到。
也许是巴赫的那六首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与组曲太伟大了,巴赫在其后所作的六首小提琴奏鸣曲一直在其阴影下受到了严重的忽视.平心而论,编号为BWV1014-1019的六首小提琴奏鸣曲是巴赫室内乐中相当有新意的套作品。其中最大的特点在于巴赫几乎是最早在室内乐的键盘乐器上使用了obbligato(中文叫助奏)的方法。结果上说虽然是两件乐器的室内乐独奏作品,然而乐谱上却有三段谱。
其中最上端的是独奏小提琴,第二段是键盘乐器的右手旋律谱。而最下段则是左手的通奏低音声部。而事实上在巴洛克时代,所谓的乐器独奏奏鸣曲的习惯应该是独奏乐器加上通奏低音两个部分构成的。而这种obbligato的奏鸣曲的obbligato与独奏乐器形成的两个高音声部与低音声部的通奏低音所形成的结构和巴洛克时代盛行的三重奏鸣曲非常相近了。当然,独奏乐器与obbligato声部具有大致相同的地位,甚至键盘乐器的功能要超过小提琴了。这样的obbligato要求键盘乐器演奏者具有相当高超的演奏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