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和文字的最大区别还有几处,音乐有时间性,转瞬即逝,所有造成的任何感觉是“抽象”的。
音乐本身也全是虚幻的。当你看到一些人在跳舞,或者读到一些人在舞蹈,最后听到一首圆舞曲(哪怕是最感观的音乐),最后者相对于前两者则是纯粹抽象的物体。所以我觉得任何音乐可以用来搭配任何其他媒介艺术(哪怕看似毫不相关),只要稍做调整,反之对人来讲就困难得多! 我们经常被一些影片或广告所惊异,这是重要的手法之一。
就我完全个人的体验来看,音乐之于我的最高乐趣是创作。 可能验证了某位心理学家的关于成就感是人类最高级的需求的理论。而每个人生来就会创作音乐(这是我觉得他和其他艺术类别的又一重大区别)。就像砍柴所述,超越经验(理解即等同于某一种创作能力)。那么创作就是绝对自然的沉浸在这个超越经验的上帝之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