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66# lesbos 的帖子
也并非你一个人拥有主见。你在立论吗?这应该是严肃的事吧?说到底,不过是趣味之争,但可否也理性一点呢?为避免合理陈述简化为争吵,引用文献不也是有效途径么?
“所谓‘趣味无可争辩’——并不是说争辩不可能,而是说如果没有坚实的、理性的尺度,争辩是不可能有结果的。”(达尔豪斯《音乐美学观念史引论: 第五章 艺术判断和趣味判断》)
“一个主观的判断还不能算是客观的判断,但它应该变成客观的判断。”(第一章 历史的前提)
“如果要避免陷入狭隘古典规范的限制,‘因素之间应该协调’这个标准就需要修正。某些重要的作品——马勒的交响曲、以及布鲁克纳的交响曲——其特征就是非一致性和非连贯性。……相反,有意义的批评应该正面说明这些特征的合法性。诸如模糊、悖谬、歧义、反讽等等在文学批评中早已成为家常便饭的范畴,也应该进入音乐美学的视野。一个作品中存在异质的不同特点,这并不意味着结果一定是有问题的或是杂烩拼凑。对独特风格的过分偏好也是一种风格,它并不是缺乏技巧或缺乏美学道德。”
“大型曲式要求作曲家对宽广的时间跨度具有几乎暴君般的控制力。贝多芬、瓦格纳和马勒具有这种控制力,有时甚至对某些音乐细节采取无情的态度。因此,19世纪中交响曲的写作数量比人们所想象的要少得多,这绝非偶然。”(以上第十四章 批评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