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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杰克逊:偶像的诞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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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习惯性地看了看新闻,知晓了这个很意外的消息。
前些时候因为他要复出,于是我写了一点关于他的文字。现在引载如下,一些观点未必正确,或者指代表个人观点,仅作为纪念。

1982年,美国歌手迈克·杰克逊发行他的最有影响力的一张唱片《颤栗》,超过4000万张的销量,让《颤栗》成为史上最畅销的唱片,这个数字也可能无法再被改写。不能改写一方面是因为文化格局、音乐格局的改变,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实体唱片的时代可能时日不多,网络将一些数据消解于无形。
迈克·杰克逊让流行音乐产生很多新的现象。他在台上亦唱亦跳、亦歌亦舞,将这种舞台风格成为当代歌坛最主流的台风。号称pop之王的迈克·杰克逊,和麦当劳一样,成为美国文化的一个象征。其实,与其说他的音乐包含了美国社会、美国文化的诸多特点,不如说是他在他的领域里引领了美国流行文化的新风格。偶像文化是当代商业文化的成功模式之一,而迈克·杰克逊是最成功的代表之一。凭借着电视传媒的世界性普及和数码技术的实物化时代的流行方式,让迈克·杰克逊高姿态地无孔不入,成为这一时代流行文化符号。
1971年,迈克·杰克逊第一次以个人名义发行唱片。迈克·杰克逊音乐的出现,让同样是偶像级的埃尔维斯·普莱斯利、披头士、ABBA等摇滚音乐一夜之间变得有些古旧。迈克·杰克逊的音乐基本上可以理解成独立的,与他的肤色无关。不管迈克·杰克逊是什么肤色,黑人,还是白人,还是黄种人,甚至是外星人,他的音乐是一种时间性的风格,而不是黑人音乐,虽然两者有一定的元素上的渊源。但是对于他的强烈的时代性来讲,这种素材或其他因素上的渊源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如果说走红于20世纪90年代的平克·佛洛伊德更像个学者乐队,那么迈克·杰克逊则是彻头彻尾的时尚型明星型歌手。
迈克·杰克逊的唱片,正是后工业时代的卓越的数码工业产品,明晃晃的CD唱盘,神奇而精美。而他的舞台姿势也有一种近乎工业产品般精致和光滑的造型,在音乐中伴随着工业时代的骚动与喧嚣。迈克·杰克逊的出现,让很多很本色的音乐,如布鲁斯、节奏布鲁斯、黑炮、说唱、乡村民谣等等,呈现出一种过去时色彩。而且,当新一代的摇滚歌手一波又一波地成长之后,迈克·杰克逊的音乐并没有因此而变得古旧。相反,后起的这些音乐并没有走出迈克·杰克逊的时代。30年过去,音乐的整体时代风格没有出现更替,很多后来者依然可以在迈克·杰克逊的音乐里得到最直接的灵感。
迷茫的张狂,加上一点颓废,交集着困惑、无厘头式的个性、玩世不恭等矛盾,同时也具有这个时代的所有的铅华、傲慢、外在和精致。和其他流行音乐相比,迈克·杰克逊的音乐未必是品格最高的,但是肯定是最具有时代色彩的。这种强烈时代色彩,让他的音乐在三十多年后并未褪色,他对当今流行音乐依然具有一定影响力。
迈克·杰克逊巨大的影响力产生了巨大的产业。对于流行音乐,有一个误区,认为流行音乐是一种商业的产物。强烈的商业色彩掩盖了我们对流行音乐本质的认识,流行音乐之所以能流行的最核心的、最关键的本质性的因素被忽略不计或者不被发现。这是一种比他们所摒弃的流行音乐的“肤浅”更肤浅的见识。事实上,流行音乐之所以能流行,关键的因素不是因为商业包装,而是流行音乐的时代性。从产业角度来讲,这种时代性让流行音乐可能成为一种产业。不可否认,经典音乐与我们的时代有着非常明显的距离,经典音乐作为一种文明存在,一种薪火相传,一种基础文本,一种学科的基本法则。虽然经典音乐也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时代性”,但是这时代性与流行音乐的时代性不能互相替代。
即使网络时代来临,音乐的范围前所未有,但是新的巨星式的歌唱家却迟迟没有出现。到目前为止,网络时代的音乐更趋平民化,没有那种帝皇气象的音乐家出现。这也许不是由网络时代最基本的文化特征所决定,而是音乐的时间性问题,还没有一种文化外力引起音乐的蜕变。换个角度来说,也就是以麦克·杰克逊为代表的以整个时代的美国式的流行文化还没有过时,虽然美国音乐的影响力越来越没有原来那种呼风唤雨的威力,比如一年一度的格莱美大奖影响力日渐衰微就是一例。
总之,迈克·杰克逊的时代一定会过去。巨星不会再有,网络时代的大众音乐感知力越变得更加敏感,世界性的巨星可能越来越难于出现,迈克·杰克逊或许将成为流行音乐传统时代最后一个恐龙。
本主题由 版主 eric 于 2009/6/26 13:18:21 执行 设置精华/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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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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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上山砍柴 于 2009-6-26 12:24:00 发表
……对于流行音乐,有一个误区,认为流行音乐是一种商业的产物。强烈的商业色彩掩盖了我们对流行音乐本质的认识,流行音乐之所以能流行的最核心的、最关键的本质性的因素被忽略不计或者不被发现。这是一种比他们所摒弃的流行音乐的“肤浅”更肤浅的见识。事实上,流行音乐之所以能流行,关键的因素不是因为商业包装,而是流行音乐的时代性。从产业角度来讲,这种时代性让流行音乐可能成为一种产业。不可否认,经典音乐与我们的时代有着非常明显的距离,经典音乐作为一种文明存在,一种薪火相传,一种基础文本,一种学科的基本法则。虽然经典音乐也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时代性”,但是这时代性与流行音乐的时代性不能互相替代。
……


好文!理解流行与古典的新颖的视角。
最愛奚秀蘭並因奚秀蘭而發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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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好!
瞧一瞧,看一看啊!61490600上海古典群,,想来的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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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听过杰克逊,现在斯人已去,很想补补课。请问:《颤栗》都收了些什么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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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pink floyd九十年代早就散摊了。60、70年代才是他们的黄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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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曾经的偶像啊!!!
默哀~~~·
变歌剧粉丝僇~~~~~

俺的博客,用的是真情和心血挥就的
http://blog.sina.com.cn/u/124676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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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空虚的脑袋并不是真正的空虚,而是因为它:装满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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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笔!观点都同意,但是偶学理工的,在逻辑上吹毛求疵一把:
论点一:“事实上,流行音乐之所以能流行,关键的因素不是因为商业包装,而是流行音乐的时代性。。。这也许不是由网络时代最基本的文化特征所决定,而是音乐的时间性问题,还没有一种文化外力引起音乐的蜕变。”
论点二:“总之,迈克·杰克逊的时代一定会过去。巨星不会再有。。网络时代的大众音乐感知力越变得更加敏感,世界性的巨星可能越来越难于出现”
1. 按论点一,若时代性蜕变而非(文化外力)网络决定"流行"---->巨星可能再有,前提是时代蜕变
2.按论点二,网络“强烈影响”(按措辞几乎决定)--->巨星不会再有
这是偶看完困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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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诱惑最后的基督 于 2009-6-26 16:10:00 发表
京都不见天。难观星象。

昨夜老夫夜观顶上灯泡。电压不稳,忽耀忽暗。如远方衰弱之星,光明不再。

灯泡虽为洋货,但为国内所造,身理物理结构失恒,不土不洋。

话说宇宙银河系之太阳系行星运行轨道混沌。不按正迹行事,必有后患。

从灯泡老夫推测。今日,地球将有耀星坠之。

骗人的话,老夫把那philips灯泡吃了。。。。  

要酱油,醋还是辣酱?
潜水是王道,王道未必是正道.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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