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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奚秀蘭並因奚秀蘭而發燒
原帖由 howieding 于 2008-7-20 12:51:00 发表香港的唱片公司对于版权标示应用并不是十分规范,由此可能会引起异议。如果风行唱片是严格按照版权公约来标示的,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专辑的录音首次出版是1975年风行唱片公司,有P必有C,所以当年一定有©1975年的黑胶版本。而1984年风行又拿出来出版,录音还是75年注册的版权,但整张唱片的其他设计都是重新来过了(可能是封套图形文字设计、黑胶标贴的设计,甚至可能连唱片的版号(FHLP800)都是新的),所以作为整体的出版物,这张唱片©1984 也是完全正确的标示。对于那些没有P的唱片,录音版权这一块肯定是不明晰的,但是很少会有出版商这样“坦白”自己出版的音像制品是没有授予版权的。对于那些没有C的唱片,比较少见,如此没有自我保护意识的出版商几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