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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发烧专区 » 音乐唱片 » 什么作品,有必要去聆听无数个版本?
洗牌出碟 - 2011/7/11 11:41:00
贝多芬钢琴奏鸣曲。

整套,散曲,各位语境大不同。

决定盘无,惊喜层出,乐此不疲。

水一下~


发条兔子 - 2011/7/11 12:05:00
如果说到“必要”和“无数”,我认为是:没有。
jeff_3000 - 2011/7/11 12:29:00
我觉得,只要不停的有人在演,就有必要不断的听,每次演绎总会有些演绎者自己的东西~
chrisspher - 2011/7/11 15:58:00
这个问题要看放到多大尺度的时间范围上讨论了。凡是流传至今的,至少人们都是百听不厌的。
michaelwangyixi - 2011/7/11 16:01:00
贝小奏。
江月 - 2011/7/11 16:19:00
想想唱片这种东西出现前,人们是怎么听音乐的?每听一次,就是一个新版本,绝无重复的可能。所以版本比较,早在唱片出现前就有了。
苏支斯基 - 2011/7/11 17:22:00
大小无、平均律。
发条兔子 - 2011/7/11 17:47:00
要是硬说的话,那还得是巴赫的键盘作品,因为原谱上没有速度和强弱标记,有些甚至连演奏乐器都没有指定,给演绎者的自由度相对来说比较大,所以容易出现“一千个演奏者就有一千个巴赫”。

不过,我仍然认为,人活一世,满打满算也就3万多天,到目前为止剩下的日子并不多了,其中刨掉睡觉吃饭上班等等各种事情所占用的时间,剩下可以用来聆听的时间实在已经是少得可怜。要把“无数”(我理解约等于“所有”吧)版本听完——而且要有所得,一种版本总不能只听一遍吧——有没有人计算过要花多少时间?所以我说,真有那个“必要”吗?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是少数某几个作品的狂热爱好者和研究者,可也,但是对于还有很多其他作品想听的业余爱乐人来说,真有那个“必要”(必要则意味着非此不可)吗?
titansfox - 2011/7/11 18:31:00
舒伯特后期钢奏
sgaudio - 2011/7/11 18:42:00
喜欢才是触发你去找各种版本的理由,音乐是用来听的,自己不喜欢的,怕是没有这个动力。
有时风雨有时睛 - 2011/7/11 19:32:00
在音乐迷中,确实有特别喜欢的作品收数十个以致数百个版本的。
洗牌出碟 - 2011/7/11 21:14:00
原帖由 发条兔子 于 2011-7-11 17:47:00 发表
要是硬说的话,那还得是巴赫的键盘作品,因为原谱上没有速度和强弱标记,有些甚至连演奏乐器都没有指定,给演绎者的自由度相对来说比较大,所以容易出现“一千个演奏者就有一千个巴赫”。

不过,我仍然认为,人活一世,满打满算也就3万多天,到目前为止剩下的日子并不多了,其中刨掉睡觉吃饭上班等等各种事情所占用的时间,剩下可以用来聆听的时间实在已经是少得可怜。要把“无数”(我理解约等于“所有”吧)版本听完——


其实不用如此纠结。听得多了,时间长了,自然会是某类、某个作品的死党,欣赏也罢,研究也好。
就想楼上几位,各有所爱,肯定不能做到对所有作品一视同仁。

“必要”实际是需要,就像饥俄与冲动,得到满足只是个时间问题。
“无数”是个虚数。比如,俺自己就数不清到底听过的和保留了多少版贝钢奏,因为从来没有认真统计过。
洗牌出碟 - 2011/7/11 21:19:00
原帖由 sgaudio 于 2011-7-11 18:42:00 发表
喜欢才是触发你去找各种版本的理由,音乐是用来听的,自己不喜欢的,怕是没有这个动力。


格拉苏蒂 - 2011/7/11 22:51:00
我见过贝五狂人,德九狂人,还有布兰诗歌狂人。。。。。。
发条兔子 - 2011/7/11 23:40:00
我觉得吧,听得多了,可能会成为某位作曲家或者某些作品的忠实粉丝,但未必尽然,“自然会”这样的话还是太主观和随意了一点。比如有些人会进一步去找更多较生僻作曲家的作品,或是扩大对于某作曲家作品的聆听范围。比如我,突然发现美国作曲家的作品挺有意思,就会一路找下去,不光是格什温、巴伯、艾夫斯、伯恩斯坦、汉森,还有格罗非、艾尔波特、威廉姆斯·舒曼、亚当斯、麦克道尔……然后发现格什温也不只是蓝狂、波贝、美国人在巴黎等几部“著名作品”,还有第二狂想曲、一些双钢琴作品、一堆歌曲……

起码,“听得多了以后”,变成“某某狂人”、疯狂搜集版本并不是唯一可能的路途。扩宽自己的聆听范围是另一条可能的路。不扩展、也不找更多版本来听、只是守着自己已有的千把张唱片反复聆听也是一种可能。

我是做编辑的,属于对文字的严谨性特别敏感的那种“职业精神病患者”,所以对“必要”“无数”这种绝对化倾向的词会特别挑剔一下,见谅!
chrisspher - 2011/7/12 0:01:00
我觉得真要考虑这个问题本身就是很累人的,喜欢的曲目就多买点儿听听,当觉得版本比较厌烦的时候就拓展一下曲目,听听自己以前从来没想过要听得作品。顺其自然就好了——何必听多了同一个版本就开始思考我们有限的时间是应该奉献给无限的版本比较还是无限的曲目中去这种沉重又误解的问题呢?
洗牌出碟 - 2011/7/12 1:18:00
哈哈,没关系~ 试着就此话茬接两句吧 ~

既然是有可能,那么对于成功成为某作品粉丝的这部分人,此过程自然是“自然的”。对个体而言,“选择”本身就是主观的。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XXX专家用大部分生命去研究XXX,很主观,很自然的一事儿。这自然不是所有人唯一的选择。


俺觉得,编辑工作的要点依次应该是:首先明确想表达什么,其次保持逻辑清晰,再次合理遣词造句。

如果是新闻行业,编辑们便用不着考虑前两点,就是说,内容与逻辑可免,只强调遣词造句即可,因为一旦被别人断章取义,那麻烦就大了去了。哈哈,调侃一下有特色的新闻行业,不针对兔子兄哦~
洗牌出碟 - 2011/7/12 1:22:00
还有一家伙爱吃烤鸭,无论是全聚德还是家常小馆出品,只要是烤鸭他就必须吃!窥其一生,食鸭无数,谓烤鸭专家。
洗牌出碟 - 2011/7/12 1:33:00
原帖由 chrisspher 于 2011-7-12 0:01:00 发表
我觉得真要考虑这个问题本身就是很累人的,喜欢的曲目就多买点儿听听,当觉得版本比较厌烦的时候就拓展一下曲目,听听自己以前从来没想过要听得作品。顺其自然就好了——何必听多了同一个版本就开始思考我们有限的时间是应该奉献给无限的版本比较还是无限的曲目中去这种沉重又误解的问题呢?


简而言之,绝对的自发性行为,哈哈~
pipi1003 - 2011/7/12 1:36:00
全部古典音樂都有必要聽多個版本,但要數"無數"版本的只有因人而異了,自己最喜歡的曲目自然會買多些版本去比較~
发条兔子 - 2011/7/12 1:47:00
我的意思,恰是“顺其自然”。率性为之即可,有道是“你的美酒,我的毒药”,音乐的听法因人而异,因心境而异,因偏好而异。我最反对“必要”之类的字眼,就是因为它霸道,总给人以非如此不可的感觉,会误导后来人的。
发条兔子 - 2011/7/12 2:17:00
恕我再啰嗦几句:

洗牌兄很聪明,悄悄地偷换了一个概念,哈。之前兄台说,听得多了,时间久了,自然会成为某某的死党。后面又说,某人成为某某死党是很自然的……

要不是搞文字工作的,一下子还真难以意识到这前后两句中的“自然”不是一个意思。前者近似于surely,表示的是一种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语气,意为“(无论是谁)只要听得多听得久,就必然成为某某粉”;而后者近似于naturally,表示的是自然而然、不刻意、不造作,意为“某人听得多听得久从而成为某某粉,这个过程是自然而然的”。

以上讨论的不是音乐,是语言学,没别的意思,好玩而已,嘿嘿。

版本比较的确有乐趣。但是对于新进的初阶乐友而言,我还是想说,前辈大侠们的话可资参考,但千万别拿来当做不二法门或者“指南”“圣经”,找到你自己享受音乐的方式最重要,没有什么音乐是必须这么听、或者必须那么听的。
mgw - 2011/7/12 8:20:00
自己非常喜欢的。比如拉威尔的《达芙妮与克罗埃》我就收了不下十个版本。
雷笑天 - 2011/7/12 9:20:00
对于自己喜欢的作品,作为聆听者总想了解、知道那个乐团、或指挥家、或演奏家、或演唱家又演绎得如何?合乎自己的口味吗?对于买没听过的,在聆听者心里可能总是更好的,这就是聆听者收集更多版本的动力之一。
roseknight_gao - 2011/7/12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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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spher - 2011/7/12 10:54:00
原帖由 roseknight_gao 于 2011-7-12 10:45:00 发表
喜欢的作品是基础,有了喜欢的作品~再谈迷恋演奏者。
....


有的时候我是反过来的。。。。。有些作品还真只能听某些人演奏,其他人演奏只能让我觉得索然无味。
roseknight_gao - 2011/7/12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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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yh - 2011/7/12 12:14:00
太多不够格的音乐获得了太多的录音机会!年纪越长,想听的曲目越狭窄,只有年轻时才妄想听遍所有音乐曲目。
洗牌出碟 - 2011/7/12 12:37:00
原帖由 发条兔子 于 2011-7-12 2:17:00 发表
恕我再啰嗦几句:

洗牌兄很聪明,悄悄地偷换了一个概念,哈。之前兄台说,听得多了,时间久了,自然会成为某某的死党。后面又说,某人成为某某死党是很自然的……

要不是搞文字工作的,一下子还真难以意识到这前后两句中的“自然”不是一个意思。前者近似于surely,表示的是一种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语气,意为“(无论是谁)只要听得多听得久,就必然成为某某粉”;而后者近似于naturally,表示的是自


额,兔子兄对文字真是很敏感,应付起来不简单,继续一下~

前一个“自然”是什么意思,在字面上,表面上,它可以随便被理解“无论是谁”或者“只是我自己”,因为原文没有主语。但是,推敲一下便知,俺可能对“无论是谁”都了如指掌么?所以,该主语最多是“一部分人”。后一个“自然”不用解释了吧。

偷换概念没必要,因为两个“自然”针对的都是已经发生的,也许还有即将发生的(已经成为某作品粉丝的人,也许还有即将成为。。。的人)。在这里, 自然 = surely = naturally = definitely。
另外,“什么作品,有必要去聆听无数个版本?”,这是个问题,不是命题。大概不会误导他人的吧。

总之呢,文字多导致误解,因为多义,多表情,除非你在发言的同时用20个词去固定某一个词在某处的精确含义或作用。但是,何苦这么做呢。我们谈得又不是法律。尽量联系上下文吧,我们对词,意的理解不同也属“自然”吧?
洗牌出碟 - 2011/7/12 12:42:00
这个,俺感同身受一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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