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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胶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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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黑胶问题?

℗ 标示代表phonogram(表音符号),是录音制品的版权提醒表示,其注释由美国版权法及日内瓦保护版权公约定义。
该标示的使用包含3个部分:
1、℗
2、首次出版该录音的时间
3、版权拥有者的名称

©标示代表COPYRIGHT,也就是版权保护,但不包含录音版权。

对于一张唱片来说,既包含其中录音所涉及的版权:即作词、作曲、编曲、演唱、演奏等(℗ ),也同样包括唱片平面设计的版权:即图案、文字、包装等(©)。简而言之,也就是录音版权和出版物版权是分离的。

℗ 和©不可以以℗ &© 2001年的形式使用,必须单独使用。大部分时候℗ =©,℗ 可以早于©,但绝对不可能晚过©。

举个《淡淡幽情》的例子:
宝丽金1983年出版时的标示
℗1983  Polygram Records Ltd.    宝丽金唱片公司1983年首次出版并拥有该录音版权
©1983  Polygram Records Ltd.    宝丽金唱片公司1983年首次出版并拥有该制品出版权

金牛宫1991年出版时的版权标示如下:
℗1983  Polygram Records Ltd.     宝丽金唱片公司1983年首次出版并拥有该录音版权
©1991 Taurus Records Inc.          金牛宫唱片公司1991年首次出版并拥有该制品出版权

由此也可以知道,无法简单根据℗ 和©来判断同一张唱片的首版或者再版,以淡淡幽情为例,背后印着上述℗ 1983 XXX和©1983XXX的CD,西银、韩银、胶圈等等版次也无数了。
最后编辑howieding 最后编辑于 2008-07-20 10: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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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黑胶问题?

原帖由 溪秀兰 于 2008-7-20 11:47:00 发表
嗯!多谢howieding兄,前面我贴出的图片表示:

℗1975  HUNG  HANG  RECDRD  LTD。风行唱片有限公司1975年首次出版并拥有该录音版权。

©1984  FUNG  HANG  RECDRD  L




香港的唱片公司对于版权标示应用并不是十分规范,由此可能会引起异议。

如果风行唱片是严格按照版权公约来标示的,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专辑的录音首次出版是1975年风行唱片公司,有P必有C,所以当年一定有©1975年的黑胶版本。

而1984年风行又拿出来出版,录音还是75年注册的版权,但整张唱片的其他设计都是重新来过了(可能是封套图形文字设计、黑胶标贴的设计,甚至可能连唱片的版号(FHLP800)都是新的),所以作为整体的出版物,这张唱片©1984 也是完全正确的标示。

对于那些没有P的唱片,录音版权这一块肯定是不明晰的,但是很少会有出版商这样“坦白”自己出版的音像制品是没有授予版权的。
对于那些没有C的唱片,比较少见,如此没有自我保护意识的出版商几乎没有。
当然这些判断方法对于版权公约订立之前的唱片无效,对于盗版碟商也同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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