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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的进来顶顶,关于中国式新交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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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盛 在 2004-8-29 16:33:41 发表的内容

看来是需要找一个小学生来给您理解一下的时候了。还说我无知、无畏。哈哈。只能干笑两声,看看这个小丑如何献丑下去。


已经降低身份与你这种人讲道理了,讲不出来你就会来这个,还会点别的什么吗?
本以为是个发烧友,看了你的贴子,原来如此。
E版,我再次抗议并要求删IP,如果你因为别的原因不删请明说!
最后回这个贴子,以后也不会看这个无聊的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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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盛 在 2004-8-29 13:45:05 发表的内容
自己倒霉咯,死不了的话赔钱咯,然后心理变态找一大帮猪朋狗友联群结队每天堵塞交通要道咯,然后XXX再从新改法咯。


所以绝不能通过那样的交通法,因为连你这种支持者也承认要再改那种行人违章就该撞的法律了。

我的辨论已经胜利了,不需要回答你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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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无弦 在 2004-8-28 22:21:51 发表的内容
wvwvwv 在 2004-8-25 19:08:37 发表的内容
你想想,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可以推定行人、非机动车会受较大损害,这时行人、非机动车是否还有取证的能力呢????
由机动车举证非常公平!


我们说的不是所有交通事故,而是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如高速公路、封闭路段公路上,车辆正常行使,有行人窜入而发生事故,这时,行车人无过错、也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却会为此赔付几十万元、一个幸福家庭由此完蛋!凭什么无过错的人要为别人的过错承担如此后果!!


我可以跟你辨辨。
如果是高速公路、封闭路段,行人怎么可能串入?如果他串入了,而你采取了紧急避让措施,那么应该由修路的或管理这个路段的公司负责。他用什么方法保证行人不撞进来的?如果他说有人翻护栏或钢网有洞,那奇怪了,为什么不可以把护栏修高,另外补钢网也是他的职责。

美国也有上百万的流浪者,美国的法律可是撞了肯定赔的,而且肯定可以让大部分美国人都破产,奇怪,美国的流浪者就居然想不出如此的好事。(如果不相信的可以自己去查)
其实,翻翻杂志,国外同样有撞车或故意上高速撞车要求索赔的事(如果车主无法举证,只好自认倒霉),只不过绝不会因此就来个“撞了白撞”的法律。
最后编辑zj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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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杰 在 2004-8-29 15:26:38 发表的内容
误入其途了!
你们知道如何开车吗?开车的时候谁会想着故意去撞人?
就算要撞只老鼠也不容易,不信你去试试。

你当然不想,但你敢保证别人也不想吗?!

可以看看某些人的贴子,人家都讲得不知道有多清楚。如果不是新交法惹的祸,早就撞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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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 在 2004-8-29 13:39:21 发表的内容
有请大仁大义的zjize:

由于XX违规,“踩着刹车也撞上”在法定的速度内,如何。。。。。??


过失杀人与伤人,同样有罪。请注意,我只有:有罪。但是没有说你要负什么样的负责。
对待那些如果有了借口就不加控制的撞上去**们,应该判的罪是:故意杀人!
害得别人家破人亡还想消遥法外,某些**真够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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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富盛 在 2004-8-29 13:47:31 发表的内容
还是顾左右而言他!!

什么问题你随便说,没有不敢回答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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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鲁迅先生在80多年前说:翻开中国的历史,每一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仔细看字缝里,只看见两个字“吃人”!
在各位各种官冕堂皇的道理中,分明也只有血淋淋、触目惊心的两个大字“杀人”,而且还有某些**还毫不掩饰想杀人的欲望,好一幅丑陋下流的嘴脸!
为富不仁的**些,强盗今日学会了讲道理以为自己就不是强盗了,真是够笑人!
请问各位说敢给自己家人讲的,有没有讲出来??请不要转弯抹角的说,请按我的原话说。
最后编辑zj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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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富盛 在 2004-8-29 13:16:11 发表的内容
zjize 在 2004-8-29 12:55:16 发表的内容
富盛 在 2004-8-27 12:16:40 发表的内容
寒天喝冰水,点滴在心头阿。起码据我所知已经有一群(差不多20人)原来开小货车送货的朋友把车贱卖改行咯。而且在广州新机场接送朋友时,在机场高速差不多到客运大楼的时候(应该有2公里左右)一群老太太(10个左右)忽然在中间的绿化带中旁若无人横穿高速!!当时速度约在90公里左右阿!!!马上急煞车,又担心后面的车追尾!!结果差不多20辆各种不同的车辆都横7竖8 地停在当地,好在基本没有损伤,有的都只是轻微的擦碰,我的车右后侧和一辆面包车的左前碰了一点。唉,还不是新交法惹的祸吗?高速公路阿,

还骂我们开得快呢(是不是抱着牺牲一人幸福全家的心态我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当中有人懂新交法!)。各位司机在通过该处时请千万小心,因为回程的时候还看到有人在该处横穿高速。


问一句,如果这些老太太是你妈、你姐、你老婆、你女儿,你会不会踩着油门撞上去???
你就别再掩饰你那幅想合法杀人的嘴脸了,真的通过的那种交通法,像你这种无良司机就太开心了。为什么一定要制定这样的条款,就是因为像你这样拿别人的生命不当回事的司机太多了!


阁下是笨得要命还是傻得出奇了?那群老太太伤了没有?反倒是我和几辆车的司机出了事!更何况包括有出租的和单位接送的,车是他们私有的吗?
如果这些老太太是我妈、我姐、我老婆、我女儿,我想他们肯定不会去冲高速!!
无良这个词我承受太多了,可是第一次放在司机的身份上,呵呵。

得了吧,我的问题回都不敢回的无知的家伙,回家呆着,别出门,别坐公车,别上马路。因为担心全中国的驾驶者(特别是奉公守法的驾驶者)见到阁下您免不了一顿唾骂。


原来是因为你妈、你姐妹、你老婆和女儿不会冲高速公路你可以就不把别人的妈、姐妹、老婆和女儿当人看!

在广州的大街小巷那么多,你妈、你姐妹、你儿子女儿都要小心了,很多地方都没有斑马线的,横走过去被撞死了活该!不光在高速上哦,赶紧回去教育你的家里人吧,最好上街时手握交通规则一部,时该牢记其中的每一条,否则碰到像你这样的司机,可真的有点凶多吉少。

你也别走在路上,免得别的行人知道了想把你揍死!

另外,如果E版看见这个贴子(如果你公平的话),请删IP,有人攻击我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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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如果规定车撞死人都算故意杀人才是假设驾车者都是没加控制撞上去的。
如果是这样就不是赔钱的问题了,而是该判死刑的问题了。
但是这个坛子中就有许多想撞上去的,不知你是否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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