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很热闹,我谈谈我所理解的演绎,仅供大家参考。
对音乐作品的演绎,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遵循原谱,尽量去接近作曲家在作品中所要表达的“原意”。这种演绎相对客观。而另一种类型,是演绎者超越于作品之上的,相对较为主观。
有人问著名钢琴家里赫特,是否每天花很多时间练琴,以及如何支配这些时间。里赫特说他每天花3个小时读谱。他认为古典音乐的演奏者要充分、透彻理解作品的原意。而作曲家的意图仅记录在乐谱符号中。所谓忠于原著,就是依循曲式、旋律、织体和各种表意记号去接近作曲家在这部作品所要传达的思想、理念等等这些东西。解释经典一般采用这种方式,尽量忠于原作。古乐基本上也是这种理念。
与上面这种相对客观的演绎方式不同的另一种演绎方式就是强调演绎者的主观意志的,他们当然也研究原谱,但他们更强调演绎者的个性。乐谱在他们心中往往就是一个框架,演绎者要表达一些个人的思想以及理念。这些演绎者往往很有灵气和才华。象古尔德、海菲兹以及索夫朗尼斯基这些比较特立独行,但又可以对自己的演奏自圆其说的音乐解释者。富特文格勒、切利比达奇也倾向于这种类型。他们的音乐有很强的个性。。。。
在音乐的演绎方面,基本上就是这两种类似。其实他们也不是绝然分开的,他们都会倾向于某一方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