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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虫团购的事情进行得怎么样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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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朋友讲甲虫国内有分销商对此有意见余下甲虫库存全要了,威马老板原只在香港买入1、2台机子,卖完了代理不给货,所以就没有团购此事了。威马老板给出的价格也是正常的零售价,并没便宜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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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兄弟你以前不是在香港做写手的吗?你也不是收过很多红包替别人打过枪吗?你先前不是在本论坛讲你是认识原金山音响部的孙生吗?但一问孙生人家根本不认识你,且威马兄在香港亦开过店,而做了很多好事而敖不住才搬回广州继续做生意。若言有冲撞请各位兄弟上一下香港几个HIFI网站探究一下就知了。其实HIFI圈子是很小的,说真的也没什么,风吹一下就草动了。香港亦只不过是一个小城市,设备是你卖出去的,设备外观性能亦要讲清楚才对,若不是可能带点欺骗成份。因威马大侠你是音响从业多年的人,亦在香港当过写手对很多事是知道的。而且机子是在香港交易的,你讲不是很清楚这话可以过得去吗?作为商家对每一件器材购入时都会试听察看的。威马大侠你会不做讲谁都不信,做人要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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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几位发烧友交谈。他们均向我重提我的辦邗宗旨:[玩认真,讲真话]的取捨标准,为何不可以辅以[隐恶扬善],[多多包浛,避重就轻收入作商业考虑,好能借此争取更多代理商[投挑报李],[互惠互利]的支持,增加收入。
   增加收入,甚至賺钱,这点我固所愿矣。但君子取财,取之有道。更进一步,即使盗亦有盗。基于以上先决条件,我总认为,品评器才之时,我们必须先面向读者,以其利益为依归,其次才可以考虑厂家和代理商,然后以以最专业的知识和设备,公证,持平和认真的态度,按以声论价和以价论声作取捨,去全面衡量评估器材。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绝不能以双重标准,偏私赞弹。人无完人,物无完美。有其特定之市场取向收入和定位这商业产品更之然。不完美之产品,身为品评者自应有责任提出其优劣之处,好能用制造商[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去之],再接再厉,改善制作,提升水平,推动本业,最终令产品更超完美,令消费者和经营者互相从中直接受益,皆大欢喜,岂不更佳?
   对于混水摸鱼,滥于充数,言过其实,叫价过取,甚至布局行骗的商品,身为传媒更应直诉其非;好能提醒消费者,以免受骗。严评劣货,亦可警惕奸商,竭止其等胡作非为。岂能因收广告利益,以看似宽大,予人方便之所谓[隐恶扬善],实则[助纣为虐,狼狈为奸]的手法作鳝稿,宣传劣货,帮手行骗。
   至于一些学养不足,识见俱低,有心无力的写手,他们撰写心得管见,虽末存心行骗;但欺名盗世,以偏尽全的井蛙之见,甚至不负责任,以眼代耳,幻影便作真之 论,又或敢赞不敢弹,亦不懂弹,甚至连赞也末识赞,胡乱马虎,拍错马屁的品评,均属草菅人命,误几累人。此等行为,亦殊不可取!
   末平,是个末知数,我不必夸大海口,保证什么。但过往十年,音响天地是唯一敢[不断]品评和踢爆一些影音软硬件,[讲就无敌],实际表现[无一滴]的杂志。目前,我们仍是唯一能投资过千万在设备上,并以真金白银买器材和软件作测试,写品评,无视广告得失的影音月刊。例如我们最近便直接向代理兼制造商(有单为证),买过一件设计和品质平平无奇,末符本地安全规格,音效上有改变,无改善,但售价过取的lsxxxxClxxx美式电源排蘇回来测试,亦写出品评。并多次提醒消费者,在香港使用不合法例之电器设施,后果自负。一般人,唔知道,买唔起,唔识试,贪财怕事,当然唔会去买去试去讲。但披露和报道事实,是传媒或品评人的职责道义;讲真话,更是用钱买野玩的消费者权益。这与[俾面]和[识捞]何干?又要点[俾面]先至叫做[识捞]?
一些别有用心,冒充内幕专家的所谓纲友,在豪无监管,豪不负责的互联网上,发表对我批评IC牌排苏文章的意见。这方面,我想他们若是真的那么好奇,想求知真相,或那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又或是真的认为lc牌产品是那么天下无敌,货真价实,物有所值,想维持公義,以正视听;甚至借此教训一下我知,天外有天,一山还有一山高,你比我玩的更认真的话;那请不妨买件IC牌拖板,上来音响天地,和我切磋交流一下。同时,问问代理,有无边条契弟或鳝稿佬等饭开要同拒拿广告?查明真相,然后公诸于世,昭告天下。看看谁在玩认真,谁在讲真话?那岂不是更加过瘾,更加英雄!
此文原刊于香港音响天地杂志05年6月118期主编的文章,读后有所体会,广大烧友对此有何高见?与某些音响写手、网上高手所言所行是否有雷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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