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赞成实事求是
音乐还是有一个艺术价值、艺术高度的问题。
这是常识。
多数流行音乐的价值还是比不上古典音乐的。好听(主观性)与艺术价值(客观性)不能混为一谈。
不懂得“一加一等于二”,并不意味着“一加一等于二”就是世界上人人都做不出的数学难题。不要把流行音乐抬那么高。从来没上过学的孩子,认为小学的课程跟做科研一样难的。
喜不喜欢是另一回事。你不喜欢的东西,并不一定没有价值的;你喜欢的流行音乐,也未必就是艺术巅峰。艺术是需要生命力来验证的。
我喜欢的音乐类型比较多,没有瞧不起哪一类音乐,但我还是认为各种音乐的艺术价值有着很大的差别。最起码,在心里,我认为各类音乐的地位是不可能平等的。
有些流行歌手甚至不识谱——我不看好他们的“艺术”。跟有的人不喜欢古典音乐一样,我对某一些流行音乐不感兴趣。而且我更喜欢古典一些。这不是标榜,而是由衷的。告诉你,我以前是仅仅喜欢流行音乐的。
为什么有些发烧友因为喜欢古典音乐引以自豪?本身说明了一些问题。
你喜欢什么音乐,它对你才有价值——这是对的。但是,作为人类来讲,绝不是所有人听古典音乐都是装腔作势,最起码,喜欢古典音乐的人还存在,绝非“皇帝的新衣”。尽管相对于60亿人口,这个队伍很小。
当你还没有真正进入古典音乐的境界,最好不要急于封杀古典音乐。恕我直言,不懂古典音乐的人来评价古典音乐,可谓隔行隔山。你专心听你挚爱的流行音乐好了。
“音乐形式也就不分高雅低俗”?大谬!
来一点辩证法吧。事物存在特殊性,因此总是有高低优劣之分的。古典也有糟帕,可不过相对很少;流行也有精华,但是此精华难以比拟古典之精华。岂能因为都有不足,就平起平坐。大家都有缺点错误,但坐牢的还只能是一小部分“更坏的”。
玻璃可以做得比钻石更圆、更美观、更绚丽,但是它无法等同钻石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