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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的音响广告语注解,有兴趣的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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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CRO 就是以超低失真而举世知名,即使因翻译手法而至读不通顺,也不构成什么「搞笑的音响广告语注解」,因为这根本就是 HALCRO 的重要卖点!唯一「搞笑」只在於楼主不熟悉 HALCRO 这品牌的底牌而自作聪明地以为人家在搞笑而已。

至於 Dignity Audio 260S 的「以60W*2输出规格发出石破天惊的驱动力」似乎没什么不妥,那有广告在形容词上不采用哗众取宠的手法!?但之后那句「重播女声的诱惑力更使人有神魂颠倒的感受」就真有点搞笑,除非用 Dignity Audio 260S 放 A 片,否则我实在想像不到什么样的女声能有诱惑力使人神魂颠倒。。。。。特别是以男为主的发烧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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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mer威馬 在 2005-1-28 2:22:07 发表的内容
HALCRO 就是以超低失真而举世知名,即使因翻译手法而至读不通顺,也不构成什么「搞笑的音响广告语注解」,因为这根本就是 HALCRO 的重要卖点!唯一「搞笑」只在於楼主不熟悉 HALCRO 这品牌的底牌而自作聪明地以为人家在搞笑而已。


pavtc 在 2005-1-28 23:59:26 发表的内容
楼主象是在说它的译法不当,而威马兄是认为这个产品有卖点,所以它的资料就算有翻译不当的地方也不应该批评它,对吧??


我针对的是发题原意,如果标题是「搞笑的音响广告语译法。。。。」那可以理解,但一开始话题原意已经并非指有关译法搞笑,楼主亦无引用英语原文,译法的问题是网友后期讨论点,楼主原意根本而是指内容搞笑。

别问我怎知楼主原意,试问如果发题原意是指英汉译法有误,又怎会在同一个贴中再列举出在任何英语、什至乎任何外语广告中,从未见过有雷同意思的 DIGNITY AUDIO 广告为列?

也别问我怎知在任何外语广告中,从未出现过跟楼主所列的中文广告,意思雷同的 DIGNITY AUDIO 广告内容,因为你根本不知我每个月会看及订购多少国家的音响杂志。

无疑译法上我对如此写法亦是有所保留,但「内容」是否「搞笑」,就个人始终觉得不及发贴原意搞笑 (DIGNITY AUDIO 一例除外)!
最后编辑Wilmer威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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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盛 在 2005-1-28 12:45:05 发表的内容
如果觉得搞笑的话,你们笑的就是广告法。里面清楚地列名一定要提供广告里的数据的出处和书面报告与相关的中文翻译。笑吧,因为广告法就是这样规定,笑吧,请尽情地笑。


pavtc 在 2005-1-29 0:05:44 发表的内容
看来以后翻译资料一万就都得译成十千了,不然不符合广告法。


富盛 在 2005-1-29 0:53:49 发表的内容
如果原文是十千的话,需要引用原文请用十千。


虽然我没读过广告法,但英语原文十千,译写回汉语正规的一万,应该不构成犯法吧!?
最后编辑Wilmer威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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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讲得 在 2005-1-28 8:56:17 发表的内容
十亿分之一千是重要卖点,那么万亿分之一百万也不会错啦。至于哗众取宠也是合情合理了,这是多数人听着受用的不得了,但对于发烧友…………


别再执著什么「十亿分之一千」了!因为一开始你根本不知道「十亿分之一千」是出师有名,以为是一般伪科学的空谈,对吧!?

至於说到「哗众取宠」,香港的「发烧音响」文笔不够哗众取宠吗?什么都说玩过世。。。。。香港的 "HI-FI REVIEW" 手法也不是越来越哗众取宠吗?什么都说试听后太好不退还付款买下。。。。。这些不就是给发烧友看吗?还不是由创刊欺骗读者至今之余仍在中、港、澳音响界占举足轻重地位?发烧友也是「人」,既「人」是受哗众取宠这一套,发烧友自然也受,我敢说,论坛中的商家如我,fever 老师 (或许不应列举 fever 老师),winkII 兄等肯去「哗众取宠」,我相信我们可每天也约在一起到香港的中国城、大富豪等烧金窝左拥右抱了。。。。。
最后编辑Wilmer威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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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 我除了全职在香港已停刊的《音响世界》中可以真正面向读者群随心所欲地实话实说外, 转过几家包括国内的, 稿到编辑和主编手均被改得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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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老孙旗下的中文版日本 STEREO SOUND 及 HI-VI 有钱赚,营运亦简单只需翻译及校对,加上他正是把工作当娱乐亲自操刀折有摄影及旅游的,常不在港,故此就停了同是需他亲自监督的<音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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