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ize 在 2004-8-27 0:23:52 发表的内容
william_chu 在 2004-8-25 17:18:23 发表的内容 此法的出发点是好的,正确的,但现在不适用于中国,也许20年后可以。 看看有多少人在人行天桥下过马路,翻护栏!目前急需提高的是全民的交通意识。立法应该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错的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责任要分明。 而且此法有一重大漏洞,就是机动车无法举证事故是行人故意造成的! 希望立法者还要从国情出发! |
什么是国情,国情就是天桥下过马路,翻护栏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对吗? 当然你可以保证你不会,但你敢保证你家人朋友有一天会在天桥下过马路或者翻护栏吗??如果他们被撞死了,那一天你还会说:亲爱的司机朋友,这是我亲人的错,与你无关,你没有责任吗?????? |
z兄,立法不是目的,是手段,是约束,是为了防止某些事情的发生。如果全人类都按照一个标准生活,就不用立法了。
我说过了,这条法规出发点是好的,很多发达国家也是这样制定的。但这条法规需要一定的基础,包括司机和行人的素质,司法制度,保险保障等等。在中国上述条件都不具备,别的不说,就说行人的素质吧,在国外绝对不会有人故意制造事故去“骗取”赔偿的,在中国呢?中国人在这方面“太聪明”了!
当然中国很多司机的素质也很差,经常出现人车争道现象,这也是交通事故频出的重要原因,所以我们才要立法去规范人们的行为。
中国人多,车多,路少,这是国情;中国很多人素质低、交通意识薄弱,这是国情;中国很多制度不完善,这也是国情。没有哪个国家立法会脱离自己的国情。
我没有车,但我反对这条法规,因为这条法规
1. 不符合国情--助长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
2. 不合理--没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
3. 没有可执行性--无法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