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以前谈恋爱时,LP倒是挺拥护我的发烧行为的,音响展一起去听,借回器材线材也是陪我一同比较,对我的器材升级至少也是不闻不问的态度(当然那时的我的财政大权还自己掌握),印像最深的是一次看上了一款2千多的信号线而钱不够,她还提出买下送给我(当然没同意,线还是自己存够了钱买下的,别看说得好听,真那样又要说你小器啦),那时心想LP阻碍发烧的悲剧不会在我身上重演了(心头窃喜),哪知结婚以后,财政大权一但上交,玩起器材唱片来就有些捉襟见肘了,凡事大小购买计划一律上报申请指标,LP批复同意才能执行,别说器材升级,就连线材唱片也不那么随便,一次做LP的工作,把以前她提出帮我买线的事拿出来,好嘛,得到的答复竟是“放长线钓大鱼”,有时看看自己这7,8年辛苦收集的几百张正版CD和价值不菲的线材,暗自庆幸是婚前买的,不然肯定到不了手中了。虽然LP不支持,但该发的烧还照常发,只不过LP的工作就得慢慢来做,自己烧龄也不短了,感想也不少,慢慢的也为音响刊物写一些稿件,发得多了,自然也有一点微薄的稿费收入,LP见发烧居然也能挣点小钱,芳心自然大悦,在没收了几次之后宣布稿费可以自由处理,态度已有了变化,女人都喜欢逛街旅游,我就多陪她走一走,买了新衣服再肉麻地叫两句“好看!漂亮”,我嘛平时其它地方节约一点,LP见我的表现还可以,也逐步放宽了发烧政策,客厅任我一人折腾,弄成了标准的听音室,(平时她都在卧室里看小电视),最惊喜的成果是前两天同意我去买部 Dual的LP唱盘,真是大喜过望,看来只要是用心做工作的话,还是有希望做到双赢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