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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 版主
- 1970-02-01
- 42649
- 202187
- 200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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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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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T
发表于 2004-08-26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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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ize 在 2004-8-26 9:09:07 发表的内容 人的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你们这些法律白痴!去学学法律与立法的基本原则吧。 至于你们那些低级、无耻、白痴的理由,我都懒得反驳你,因为反驳你我认为会脏了我的话。 如果让我知道你是谁,我第一个砸了让你觉得高人一等的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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