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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点名禁入”,大家讨论(本帖不禁止白头、real和任意会员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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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我的观点:
论坛尊重每个人的自由!
这是大前提!
发帖者有自由,跟帖者有自由。发帖者有不希望某人跟帖的自由,跟帖者有任意跟帖的自由,但,当这两个自由产生矛盾的时候,论坛管理者只能选其一。
如果某些跟帖人长期以来在论坛信口开河,甚至挑拨离间,阴阳怪气,破坏论坛和谐,那么,论坛管理者只能限制其跟帖的自由。
这样,大家才更愿意多发帖,发好帖;对于那些搞事的人,也是一个警告,这样,论坛的风气就会越来越好。
本主题由 版主 eric 于 2014/6/5 14:26:51 执行 关闭主题/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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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岭南木瓜 于 2014-6-4 15:17:00 发表
既然论坛没有规定,任何帖大家都可以参与。贴主注明“点名禁入”是一种挑衅行为,违反论坛规定,版主应介入劝导、管理,甚至锁帖(既然不让人家参与,索兴就关闭它)。


任何一个正常的人,发帖都会希望得到大家的响应,但为什么反而要拒绝某些人呢?为什么不去声讨那些讨人厌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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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有因果关系,如果脱离了“因”,单单发帖去讨论“果”,如刻舟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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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san 于 2014-6-5 8:59:00 发表
本人认为,论坛是公共空间,每个人的言论都具有传播性,不管是谁,无论他自以为有多伟大,具备怎样的道德优势,点名的方式都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应该提倡的。


本人认为,招远那位女生,人家要你电话号码,你就给嘛,又不是要你家存款,这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应该提倡的。
本人认为,招远那位女生,要去就去真功夫,去什么美帝的麦当劳,这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应该提倡的。
本人认为,招远那位女生,大晚上的不好好回家相夫教子,到处乱跑,这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应该提倡的。
本人认为,招远那位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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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烧到残废 于 2014-6-5 9:23:00 发表
比喻不对,论坛是公共场合,谁都可以发言,私人的电话号码是自己的


现在没有不让某人进广场,而是人家已经在广场坐好,某人去到人家面前随地吐痰!你在广场随地吐痰我不管,在我面前吐痰,你不管的话,你厉害。


现在问题就是非常简单,我在广场坐着和大家聊天,突然某人三番五次的在我面前吐痰,那我只好要求某人别跟着我!


好了,现在广场上有人说了,广场是公共场合,他有随地吐痰的自由,包括在你面前吐痰的自由,你不应该不让他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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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砖家 于 2014-6-5 8:15:00 发表
都是心胸不够开阔之故


对,大家都要练成随便别人在你面前吐痰都面不改色的葵花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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