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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随E版的脚步,玩大的了(本帖欢迎文明跟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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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san 于 2014-6-5 12:39:00 发表
原帖由 eric 于 2014-6-5 9:11:00 发表
[quote] 原帖由 dasan 于 2014-6-5 8:59:00 发表
本人认为,论坛是公共空间,每个人的言论都具有传播性,不管是谁,无论他自以为有多伟大,具备怎样的道德优势,点名的方式都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应该提倡的。


本人认为,招远那位女生,人家要你电话号码


论坛里面难免有观点不和,如果把与自己观点不和的人都列为“恶心”,“搞事”,纯属为一己之私打击报复,你认为“恶心”,“搞事”,旁人未必这么认为,也许旁人还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

如果每个人都在发帖时使用点名禁入,168将会变成啥样?
dasan 和版主的观点相左,要是今后dasan每发一个帖子,都标明(本帖不欢迎版主跟帖,请自重),不知道版主会做何感想?是不是统统一锁了之?

不管观点相左者是否“恶心”,点名禁入是最大的恶心!!!

如何确定在你身边吐的是“痰”还是“槽”,大家都看得见,怎么能随着性子说“这个”槽“就是”痰“。。。。。。荒唐的很啊。
本主题由 版主 eric 于 2013/5/15 17:04:21 执行 设置精华/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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