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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把HIFI乐趣版和商家版面分开比较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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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心足也!
你觉得是商家贴,反感到恶心,不看即可;
商家贴、推销贴、试用贴,没有哪一贴是无一是处,辩识力与选择权在你,不在LZ;
你也出货,我用了你的商品在我的系统,我是发到商家?还是用家?
正反两面,看你选哪面而也。
本主题由 版主 eric 于 2012/10/23 17:58:20 执行 设置精华/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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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论坛里大、小商家罗列,100位商家里,能找出几位不是发烧友?
用自己的器材就是商家?用别家的器材就算烧友?
如此理论恐怕也立不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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