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认识我吧,2004年就开始在家电论坛的交易区做个顶置的销售广告,三年来一直得到各位家电的网友棒场,支持,心存感激.
一开始跟家电论坛合作,也明白这个圈子里的游戏规则,网管跟我签订的口头合同中一条(网管不轻易跟客户签订文字合同):不得在家电论坛销售跟"家电诚信认证商家"已经有的产品!这个是我明白,人家交费比我要多,费用大,当然要保护好他们的利益,这点无可厚非!!!
我们也不光在家电里做广告,淘宝,TOMPDA还有音乐发烧站,重庆音响站,HIFI168等等都有我们的卖帖消息,在网上销售当然有很多的音响产品,这销售的产品当中一定有跟"家电诚信认证商家"一样的,一年多前,家电论坛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不断把我在家电论坛中展出的产品品种收窄,控制,我也没有什么意见,非常配合他们去操作,毕竟,人家"家电诚信认证商家"付出的费用较大,获得的收益也相对大点是应该的,我也是个小生意人,这点,我倒明白.
到了2006年3月份,是需要缴费的日子,因为我的产品跟他们的"诚信认证商家"有好多重叠的,冲突的,为了不影响他们的利益,我提出了只在家电论坛上登了一款"美国音速感T-AMP小功放的销售"并要求不顶置,获网管通过,并且广告费优惠为:一次性交5个月,可以赠送一个月的使用,于是我选择跟以前一样的缴费方式,一次性交了1500元的广告费,并承诺获得6个月的广告使用权,为了使问题有说服力,我把原消息的截图登出来:
这个是他们确认收款的截图,当中他有点误会,后来看了自己的短信就没话说:
在2006年3月份起,我就一直在家电论坛销售这款T-AMP功放,但我承认,这期间,我发了一个"家电诚信认证商家"没有的产品:马兰士ST-17收音头,还有一个是在淘宝谈好,而这位朋友不会使用淘宝支付宝,我要求在家电论坛上做中介,交易金额为:28000元的帖子,其中这金额当中我付80元中介费给家电论坛的产品交易区!!!这两个帖子就成了这次纠纷的导火线,销售帖子给他们删了,个人资料全部更改,并且把"认证商家"撤去!!
之后,我们多次短信联系其负任的网管,得到他们答复,说我们违反家电论坛的广告规定,要把我们剩下两个多月的广告费全部罚没,不退还!他们就是引用当时他们单方面提出的一个强制条款!!
我们多次短信告知,如果家电论坛方面认定我们违反广告管理规定,那就停止广告,把剩余的广告费退还,毕竟,你们没有权力罚没我们预缴的广告费,并且要求在家论坛上发个"听证会",事情发生在家电论坛的,要求把事情公开透明办理,可多次得出这样的肯定回答:
我们又发信息需要家电论坛方面提供"罚款"的有关手续和书面证明,可得到这样的无理刁难,要我强行承认他们当时单方面提出的霸王条款才能办:
纠纷中的金额其实是微不足道,在网络从商多年,从来没欺骗过某个网友,朋友,想不到家电论坛中碰到这等不公平的事,感觉非常不爽,郁闷....也希望大伙公平公正给我个意见,我如何处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