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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你为之感动的音乐,很可能就成了“违法超标排放的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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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你为之感动的音乐,很可能就成了“违法超标排放的噪声”。


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环境噪声?什么是环境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O(∩_∩)O哈哈~!!你为之感动的天籁之音,本质上还是“声音”;你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就是——环境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了(⊙o⊙)哦。
最后编辑松香味 最后编辑于 2009-05-10 21: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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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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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烧友家在庭听音乐的活动属于社会生活(活动)行为,社会生活噪声有哪些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四十三条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最后编辑松香味 最后编辑于 2009-05-10 03:05:33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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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那么,“昼间”就是指早晨六点之后至晚二十二点之前这段时间。)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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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对不同的区域,不同时间段制定了明确的标准。
法律上可以这样理解:如果某区域的限值“标准”是55dB,只要测量数据超过55dB,且超过的数值大于测量仪器标称(正负)误差值以上,即为“超标”。例如:测量仪器标称(正负)误差值0.1dB;测得数据值为55.2dB以上为“超标”,55.1dB或以下被认为“达标”。

详细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3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4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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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法文规定极其配套《标准》,我们仍然不知道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避免自己的“无意违法行为”。因此,我们就必须了解一些基本常识和通常的基本方法措施极其效果,达到最大限度的避免“违法超标排放噪声”的目的效果。这才是本帖的主要目的。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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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向大家逐步介绍一些通常的基本“隔音”方法措施极其效果,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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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类别(0~4类)标准的适用区域,以及“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只要不超过“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规定的标准,你就是“合法”排放“噪声”了。


不过,要做到“合法”的排放“噪声”并不是“很容易”。因为一般的普通门窗或铝合金门窗隔音率仅仅12dB ~25dB,如果你的室内音量在85dB左右,你排放的“噪声”就大约在60dB ~73dB之间,这已经大大超过多数区域夜间“合法”排放“噪声”的标准值。


如果跟邻居搞好关系,根据大多数噪声投诉调处案例经验,“昼间”超过标准10dB以内、夜间超标5dB以内,一般人还是可以接受的,当然“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就要特别注意,关好门窗的情况下,音量控制在65dB左右或以下,一般就差不多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了。但是如果邻居比较敏感,你还是再小声点吧,认真测量起来,“违法超标排放噪声”的罪名多数情况下你是“跑不掉”的。
最后编辑松香味 最后编辑于 2009-05-10 04:52:42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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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隔墙和楼板空气声隔声标准
  

建筑类别

隔墙和楼板的部位

计权隔声量Rw/dB

特殊标准

较高标准

一般标准

最低标准

住宅

分户墙及楼板


≥50

≥45

≥40

学校

有特殊安静要求房间与一般教室之间

≥50

≥45

≥40

一般教室与产生噪声的活动室之间

一般教室与教室之间

医院

病房与病房之间

≥45

≥40

≥35

手术室与病房之间

≥50

≥45

≥40

病房、手术室与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

≥50

≥50

≥45

旅馆

客房与客房之间

≥50

≥45

≥40

≥40

客房与走廊之间的隔墙(包含门)

≥40

≥40

≥35

≥30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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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
  

建筑类别

隔墙和楼板的部位

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Lpnw(dB)

特殊标准

较高标准

一般标准

最低标准

住宅

分户层间楼板


≤65

≤75

≤75

学校

一般教室与楼下有安静要求的房间之间

-

≤65

-

-

产生噪声的活动室与楼下教室之间

-

-

≤65

-

一般教室与教室之间

-

-

-

≤75

医院

病房与病房之间

-

≤65

≤75

≤75

旅馆

客房层间楼板

≥55

≥65

≥75

≥75

有振动房间与楼下客房之间

≥55

≥55

≥65

≥65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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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 dBA
  

建筑类别

房间名称

时间

特殊标准

较高标准

一般标准

最低标准

住宅

卧室、书房(或卧室兼起居室)

白天


≤40

≤45

≤50

夜间

≤30

≤35

≤40

起居室

白天

≤45

≤50

≤50

夜间

≤35

≤40

≤40

学校

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


≤40

-

-

一般教室

-

≤50


无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

-

-

≤55

医院

病房、医护人员休息室

白天


≤40

≤45

≤50

夜间

≤30

≤35

≤40

门诊室


≤55

≤55

≤60

手术室

≤45

≤45

≤50

听力测听室

≤25

≤25

≤30

旅馆

客房

白天

≤35

≤40

≤45

≤50

夜间

≤25

≤30

≤35

≤40

会议室


≤40

≤45

≤50

≤50

多用途大厅


≤40

≤45

≤50

--

办公室

≤45

≤50

≤55

≤55

餐厅、宴会厅

≤50

≤55

≤60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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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隔音对策点滴  

家庭听音室装修应采取的措施包括隔音和吸音,其对象是看不见的声音,肯定有相当的难度。实际处理过程中需要一定的技巧,仅就隔音对策而言,因环境和重放音量的不同有很大的差异。一般把要作的隔音措施分成3级:一是对门和窗户进行隔音处理;二是对房间的6个面进行隔音处理;三是建造“室中室”。下面分别予以说明。

  最基本的考虑方法是先对较弱的部分予以加强。隔音措施的的关键求得平衡,这点十分重要。以钢盘混凝土结构的住宇航局为例,混凝土墙壁的隔音特性可达到-50dB,而窗户的隔音特性只有-25dB。两者有-25dB的差距。消除这一差距就是隔音工程要达到的目的。即使你把四周墙壁的隔音特性提高到-60dB,欠对原有的窗户采取任何措施,整个房间的隔音特性仍然只有-25dB(窗户面积不是非常小的情况下)。如同一个很深的水桶,缺了一部分,水就从那里流淌出来,水桶的深度只能算到缺损的位置。对声音而言,也是一个道理。
  在对听音室采取隔音措施之前,要仔细分析声音会从哪些地方跑掉。对墙壁和地面固然要采取措施,但不要忘了房间的窗子和门,它们都是相对薄弱的部分。声音从这些地方汇漏出去了,房间总的隔音特性是不可能有多高的。如果有声音外汇,首先要关注的就是窗户和门。
  一、提高窗户和门的隔音特性
  作为窗户的隔音对策,通常是采用双层窗的结构。可以把现有的窗户保留,再追加一扇窗户;或者是去掉已有的窗户,重新安装一扇按新标准设计的玻璃都一样厚,它们的谐振频率就是相同的。这样会使该频率附近的声音很突出。一般情况下,两层窗户的间隔应有20cm-30cm。要达到和混凝土墙同样的-50dB的隔音效果,最好两层玻璃之间的间隔在30cm以上。如能在此间隔中再采取一些吸音措施,那就更好了。正确地施工,房间能保证-50dB的隔音特性。
  第二个薄弱环节就是门。隔音效果最差的要数一般集体公寓中和简单家庭装修中装设的门,粗造地用胶合板钉的门和门框之间有不小的间隙,其隔音特性最多不过-15dB。一般住宅门的隔音特性可达-25dB~-35dB。性能更高的,监听室用的那种铁门很少在民宅中见到。现在日益增多的双层防盗门有不错的隔音特性。
  要想将胶合板门改装成隔音门,这时应考虑门的隔音特性要和墙壁的隔音特性一致。假如房间墙壁的隔音特性只有-30dB,安装一扇隔音特性为-35dB的门,就有质量过剩的嫌疑。而且,由于生产厂家的不同,-30dB和-35dB的门,价格上有很大的差别。
  价格成本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是否自己也能采用一些补救措施?如果是自己动手提高门的气密性,也可粘贴一些门缝胶条或者海绵一类的东西,因相对减小了门框的间隔,隔音特性多少也有一些提高。
  至于隔音特性究竟能提高多少,经验数据是一般不超过-3dB~-5dB。不是说完全没有效果,贴了些东西总比原来那样留间隙要好一些。
  二、增强墙壁的隔音特性
  前面说了窗户和门是最薄弱的活动部分。接下来的工作是对各种墙壁隔音特性的增强。一般民宅的承重墙用钢盘混凝土或实心砖的结构,有较好的隔音效果。问题多出在隔墙采用的轻型空心砖或灰胶纸板,隔音特性只有-25dB~-30dB。多数家庭影院的房间都有一至二堵墙面是这样的结构。毫无疑问,除了窗户和门之外,这是产生声音汇漏最为严重地方。如不采取措施,空心砖中间的空气振动会引起墙壁共振,这种情形对音质十分不利。具体解决的办法有两种。一是拆掉原有墙壁,重新打造一堵隔音墙;二是保留原有的墙壁,增加一堵隔音墙。
  两种方法各有优劣。第一种方法是拆除原有的墙板,在两侧加装灰胶纸板,并在其间塞满玻璃纤维。这种方案会有良好的效果。第二种方法是保留原有的隔墙,新加上几根立柱,构成一堵内中塞有玻琉纤维的隔音墙。这种方案新增了一堵墙壁,隔音特性比起前一种方案要好一些。但是,它的不足之处是使房间的宽度要减少数厘米。在公寓之类房间空间有限的场合,也许重新打造隔音墙的方法要妥当些。
  如果十分在意房间的空间,选择市场上有售的隔音板(铅板)也不失为一种办法。但这种方法比起前述的第一种方案,达到同样隔音效果所花的造价要高出一倍以上。
  三、营造一间“室中室”
  下面是一种真资格隔音对策。要作到真正的隔音,自然是对房间的六个面实施隔音措施。如果只对相邻房间的墙壁(隔墙)增加一定的隔音性能,那么,地面和天花板对声音的影响又会突出来。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完全切底的隔音肯定是对房间的六个面都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更好地提高房间的隔音特性,就是在房间中再造一个房间,即所谓“室中室”的结构。
  顾名思义,“室中室”就是对四壁、地面、天花板都采取严格的隔音措施,最后的结果是在房间内部再构造出一间房间来。所有的录音室都采用这种结构。如此营造的诚心诚意是的隔音特性高于-50dB。甚至可和理想的隔音特性达到-60dB~65dB录音室媲美。为使内、外壁之间完全隔绝,不传送任何声音的振动,“室中室”的结构有必要使用隔离装置,施工较复杂。这种级别的隔音墙,根本不允许诸如电源、音响设备、电话、空调等的插座有安装缝隙。
  因此,实际计划时,应咨询有相应资质的大装修公司。“室中室”的制造成本将大大高于前面的任何一种改造方法,达每平方米1万多元。显然这不是一般工薪阶层所能奢望的。隔音最终要讲究等级,自己的家庭影院要达到何种标准,心中要有数,因此制宜采取相应的措施,花最少的钱得到与自己经济能力、欣赏水平相当的隔音效果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编辑松香味 最后编辑于 2009-05-10 04:28:15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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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隔音吸音处理的个人听音室,隔音效果一般可达到25dB以上,室内本底噪声昼间通常可小于40dB,甚至达到30dB或更低。在这样的听音室里,你可以“设置”一个相当稳定的音乐欣赏声压效果,具体方法是:

选择一段CD测试信号,例如《“My Disc”》里的信道8,它是0分贝1000Hz的信号。它代表你的CD机0分贝时的最大输出电平,而且1000Hz也是人耳对“响度”敏感的频率,播放信道8,把音量调整到自己认为“足够大声刺激的音量”,这个情况下的声压通常会达到95~105dB之间。这时候,音量电位器的“音量位置”,就是适合你欣赏(以-20dB录音制作的)交响乐及大多数音乐的“音量位置”,我们把它“设置为正常音量1”;用这个音量欣赏古典音乐,你可以清晰地听到55~60dB的动态乐声。

流行音乐、流行歌曲往往采取-10dB甚至仅仅-6dB的录音制作,声音会比大多数古典音乐大声很多,所以听流行音乐、流行歌曲要把音量在“设置为正常音量1”基础上降低“2格”左右音量,这个音量位置就是“听流行”的“正常音量2”。

“设置”好这两个“固定的”音乐欣赏声压“正常音量位置”,我们就可以获得相对稳定足够刺激的音响效果。但是夜间听音乐就要根据音乐类型相应减少“4格”以上(降低20dB以上)音量,听音室隔音效果差的就更要注意,防止室外“泄漏音量”超过环境噪声标准限值,引起噪声污染投诉。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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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比较高,更要做好隔音、吸音处理,例如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城市里大多数人群就处于这类居住环境区域,意味着你的周围环境噪声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已经属于正常”,而事实上可能会略有“超标”或明显“超标”。假如按照环境噪声为65dB来设计我们的听音室,隔音效果至少应该达到25dB,室内本底噪声才能降到40dB或以下。

如果你的听音室还做了较好的吸音处理,室内噪声还会有8~10dB左右的降噪效果,达到接近30dB本底噪声的水平,这是一个相当理想的听音室本底噪声值了,这样的听音环境里,你能够听到更多细节和表现更充分的动态乐声。

有一点必须注意:【隔音】和【吸音】是两个不同的声学概念,虽然在降低室内本底噪声方面和减少声泄漏方面有着类似的作用,但还是不能混为一谈。【隔音】是把声音反射回去不让它穿透过去。它的效果对于室内室外是一样的;【吸音】是让声音穿透进去,让它的能量进行转换,从而把它的部分声能量吸收悼。它的效果对于室内室外是不一样的,它只对安装吸音装置的一侧起作用。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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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ick 于 2009-5-10 18:58:00 发表
没有超过这个标准,别人投诉怎么办?

用法律保护自己。

请居委会出面调解,调解不成“用检测数据说话”。

由居委会协调联系环境保护监测部门,在投诉人认为“噪声超标”对她造成影响的时候,不知会你的情况下,由居委会人员陪同进行“实地监测”。实地监测结束,要知会你已经进行了实地监测及亊由。居委会人员、投诉人和你三方都应该在“现场实地监测记录”证明人、投诉人、当事人栏目上签字。《检测(数据)报告》出来后交居委会,并由居委会召集双方宣布监测结果,“监测费用支付原则”一般由“败诉方”支付,或者按照“事先商定的办法”支付。双方都有权要求保存《检查报告》“副本”或复印件。

有一点要注意:投诉人或当事人拒绝在“现场实地监测记录”上签字是不明智的,但是可以声明自己的立场观点和客观原因等等,供环境监测部门“参考”如是否需要重新监测等等。没有充分理由的,证明人和投诉人或当事人任何一方签字后,并同时当场注明拒绝签字方“拒签原因”,“现场实地监测记录”一样生效。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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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的“充分理由”例如:在检测过程中你听到了“异常的外来声源”干扰,可能引起检测数据偏高的情况等。比如有人放鞭炮等,监测人员应该考虑是否重新监测,或者出据报告时进行技术处理,如“扣除突发声强数据”后再作加权等等。经过规范的技术处理后得到的数据,误差是很小的,可以信赖。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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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把彩铅 于 2009-5-10 15:01:00 发表
楼主好人!此贴收藏!

谢谢!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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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聆至静 于 2009-5-10 7:47:00 发表
避开休息时间,邻居是不会投诉的.

好办法!

像我这样的发烧友,常常听音乐到深夜一两点,隔音、吸音处理就一定要搞好才行的。拥有一个安静的听音室,自己听音乐也舒服得多啊。昨天晚上六七个朋友在我这里就“玩”得忘记了时间,一点半钟才离开,隔音、吸音如果不做好,别说听音乐,谈话的声音恐怕隔壁就受不了…………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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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与《民用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 dB(A)》的区别,正确理解和认识“环境噪声标准”与“室内允许噪声级”不一样。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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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松香味 于 2009-5-11 9:13:00 发表
请注意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与《民用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 dB(A)》的区别,正确理解和认识“环境噪声标准”与“室内允许噪声级”不一样。

本【温馨提示】不针对任何个人,提示“范围”当然可以理解是所有人。

自己住宅区属于几类区域,城市规划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应该可以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上有相应标准。

噪声排放是否超标?以“边界”外1米(或1米以上)距离测量数据对照相应“区域噪声标准”判断;

投诉人室内是否受到“超标噪声污染”?是关门,可以开窗的情况下,以室内测量数据对照(相应区域噪声标准—10dB)判断。

以上回帖涉及司法解释的内容,以国家正式出版的相关司法解释为准。这里仅代表我个人掌握的资料和对资料的理解及意见与大家交流,主要还是希望大家共同建立【隔音】、【吸音】的概念,讨论【隔音】、【吸音】的措施方法,提高我们的听音环境质量。谢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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