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12月5日报道 东莞市副市长李小梅称,今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32次东莞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据了解,东莞将分四步逐步停止养猪业发展:从现在起到12月15日,对暂缓清理的养猪场进行核查,并进行立牌公示,实行统一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年底前对所有非暂缓清理的养猪场进行彻底清理;2008年底前,对包括暂缓清理在内的所有养猪场进行全面清理;2009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停止所有生猪养殖活动,仍进行生猪养殖活动的场所发现一个、清理一个、查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