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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论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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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吕氏春秋·察微》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翻译:
春秋时鲁国有项强国之策,若鲁人在外为奴遇人赎身,后者的花费可由国家报销,良政让数以千计的鲁人得以自由和返乡。孔子弟子子贡却在帮一奴隶赎身后,当众撕毁票据,表示不愿增加国家负担。孔子责斥曰:贡此行看似仁,实是将一项仁政逼入死地。因你擅自提高“仁”的标准,让后人陷入两难的境地:既难以承担赎买费用,又以去报销为辱,于是只有干脆不去赎买奴隶了。
子路救了一个落水者,被救者送一头牛表示感谢,子路接受了。孔子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救落水者了。”吕氏评论:孔子把问题看的细,看得远。

分析:
假如赎人取金、救人收牛是一种较少的慈善行为;
赎人不取金,救人不收牛是一种较多的慈善行为。
每个人都可以决定自己怎么去做。
鲁国的仁政,子贡的赎买,行为本身都是完全正当。

孔子把两者挂钩起来,认定个人施行较高的慈善会伤害社会对道德的依从,实施较低的慈善水平反而会帮助社会整体道德水平提高,(核心依据大概是鲁人比较看重金钱),逻辑上有点可笑。
设定标准,认为慈善应该做得较多或较少,其实都有违慈善的本意。
这种道德评判行为,是对道德的最大伤害,也是对公众的侮辱。

貌似道德圣君,孔子的骨子里透露出对君权无条件依从,对人权任意践踏,把百姓妖魔化的思维。


孔子还是看到了人性自私的天性,包括在实行慈善的时候也有私心在妨碍。这比强制着去拔高对别人的道德门槛,要客观很多。

可以去创造公平的分配制度;不应当去设定公平的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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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孔子论仁

孔子说,仁的门槛不可以定的太高,步调不要太冒尖。这是他的观点。
对这段话学术上本来就有争议,小弟也是看了几年来的好几个观点再作分析的。

大家可以发表不同的观点,也可以保留各自意见,就事论事,发言不要带脏字。
不要以为自己可以说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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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孔子论仁

原帖由 HGfans 于 2008-5-24 21:45:00 发表
子贡无意间提高了道德标准,让向往慈善却力未必逮的一般民众内心矛盾,因为后来的人一旦领取了赏金,不但可能不会被感谢,更能成为别人指摘的对象。当时鲁国的政策就是这么设定的,国家没有课以重税用来赎买流落他乡......


鲁国的仁政,肯定是好的。
子贡自己掏钱赎回一个奴隶,除了自己损失金钱,救了一个奴隶,并没有妨碍任何人。

为什么有人要用子贡的行为去要求后人呢,他们为什么要去指责领取赎金的人呢?没有想明白。
到底是子贡错了,还是这些指责的人错了?
孔子怎么知道后人去领取赎金,就不会被感谢,反而受指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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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孔子论仁

孔子怎么推断出:后面的鲁国人,会觉得自己救奴隶的行为不会被感谢了,一领赎金就会给指责,谁会指责呢?
鲁国人是为了救奴隶而行善,还是为了获得感谢而行善?
孔子认为鲁人行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感谢,一旦没有感谢,内心就会矛盾。他这么了解鲁国人?

逻辑上不通啊。行善就是为了帮助弱者,并不是为了虚荣。

另外,国家行善孔子是支持的,个人行善的水平高于国家,孔子就认为妨碍了德政。一切个人行为要服从于德政,有意让国君的慈善行为作为最高标准。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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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条顿骑士 于 2008-5-25 9:55:00 发表
既然人家都很认真,那我也来认真一回。
这篇文章的主角虽然是孔子,却是出自吕氏春秋,吕不韦不是儒家,他的施政用的是法家,所以所谓的孔子论仁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它的真实意图是法,子贡的道德高于法律,但是却让......


再说一遍,就事论事。
如果还要牵扯梅毒杂交什么的,请你先检查自己的某个部位,然后调查问题是否出在尊父尊母的行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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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孔子论仁

原帖由 herodotus 于 2008-5-25 9:58:00 发表
孔子又很多方面是辩证的。


对于慈善,
有人要用较高的标准实施,应该得到尊重和赞赏,不宜要求他为了别人行善的“方便”而减少。
         就像王石只要员工捐十块,如果多捐不行,显示出有点太浅薄的善心。
         捐了105元的乞丐老汉;
         捐了1亿的王老吉;
         很多家庭愿意领养孤儿;
         南丁格尔护士,特里萨修女一生都全部投入了仁爱的事业。
      这样的事例很多很多 ,社会应该尊重他们。
      难道也要他们降低付出?(感谢上帝,王石和孔子并不能管理他们)
         如果形成一个思维,领导捐1000元,我们就不可以捐1001元,社会就可悲了。(孔子真有先见之明)
有人用较低的标准实施,也应该得到尊重和赞扬。对于慈善,如果形成一种高标准严要求的气氛,反而会造成大多数人放弃慈善。
      这不是特里萨和子贡的错,而是那些道德评判者的错,他们才真正绑架了慈善。
      有人只捐一元,也是爱心的闪光。(捧着捐款箱的人还有旁观者或许回报以微笑,要好于回报以鄙视冷漠的眼光。)
      
不要“打击”别人全力的慈善行为。
    (仁爱本无门槛,亦无穷尽,如何可以说抬脚高于假设的门槛就是错误?)
也不要借衡量道德之名对他人指手画脚,有勒索之嫌。
对别人或多或少的付出,接受者和旁观者或许都应深表感恩之心。
最后编辑梁溪人家 最后编辑于 2008-05-25 10: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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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孔子论仁

这么多人支持孔子,看来我的分析有问题。

知道了:
以后个人的慈善行为不要超过仁政的规定。
国家没说可以领养孤儿,就不要去领,以免伤害社会,造成做不到领养孤儿的人以后碍于脸面一分钱也不会捐给孤儿。
献血两次的人,以后只允许献血一次,以免让做不到献血两次的人以后碍于脸面一次也不去献了。

以后救落水者,最好救完后取走被救者一头牛。以免国人以后没有救人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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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孔子论仁

这样做符合孔子的仁爱方针了吧?
哈哈,如果还不对,到时候根据意见再修正。

社会如果仁爱都做不好,如何倡导修身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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