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olin Sonata No.1 in G, Op.78
Violin Sonata No.2 in A, Op.100
Violin Sonata No.3 in D Minor, Op.108
除歌剧外,勃拉姆斯堪称任何作曲形式的大师。虽然他的小提琴奏鸣曲仅有三首,但只要聆听过勃拉姆斯这几首晚年室内乐的乐友,一定对此留有深刻印象。乐曲继承了贝多芬小提琴奏鸣曲的衣钵,其风格特色形似且神似,甚至更具深邃与内秀的魅力。第一号与贝多芬的最后一首(第十号)连调号都一样,为G大调,又因为乐曲的旋律出自勃氏的艺术歌曲,因此也被昵称为“雨之歌”。第二号有两个昵称:即“名歌手”(因开头三个音与瓦格纳的同名歌剧相同)和“腾恩湖奏鸣曲”(因此曲完成于瑞士腾恩湖畔)。第三号曾被克拉拉·舒曼称为“最好的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