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868年,安布罗斯就提出将十五、十六世纪看作不可分割的完整的历史阶段,他的观点被包括皮洛在内的许多后来人所接受,但他们未必使用“文艺复兴”这一特定的词汇。在安布罗斯之后,有两个人提出过对于时代划分的不同看法,里曼认为应将1300-1500年划为“早期文艺复兴”,而登特则认为应当以1600年左右单旋律乐曲的兴起作为“文艺复兴”的标志(见其著作《A.斯卡拉蒂》,1905)。对时代下限的看法近乎一致,都认为文艺复兴时期结束在十七世纪上叶,而将后来从美术史中借用的(主要是C.萨克斯,1919年)巴罗克一词、以及歌剧的兴起和其他相应的发展视为一个新时代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