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纯粹以旋律性来评判摇滚音乐,至少是一种比较幼稚的想法。
摇滚乐很大程度上,甚至就是一种生理冲击,因此,速度,力度,节奏应该是最基本的要素,我一直反对将摇滚乐深刻化,故意提高其文化意义,甚至上升至哲理高度的现象。
拿老崔的话说,第一次唱旋律还行,第2次,3次唱,感觉重复后感情会丧失,但唱节奏,那些力度与冲击还在。因为在老崔的音乐中,爱情是易逝的,瞬变,不自信,世界的变化也是把握不住的。
反复地重复歌唱突发,易变的爱情,瞬变的感觉把握,说不定当初的感情,感觉,再唱时已失去,感觉已找不到了。
这种重复,这对一位坚守艺术良心的创作人来讲,就叫折磨,还不如放弃旋律,坚守节奏。
这也是老崔不再对旋律感兴趣的原因。
关于旋律,节奏,摇滚,这个话题比较大,虽然摇滚不过50年历程,但牵扯面极宽,码字费力,对有些不同意见不想再商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