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_chu 在 2004-8-27 11:10:35 发表的内容 我认为目前的立法应该是权责分明的,明确各种道路的使用权,人车各行其道,路口处严格按照灯号(或交警)指示。加大处罚力度,这点很重要!要有足够的阻吓作用:象酒后驾驶这样严重的行为,应该首次罚款一万,拘留15天,再吊证半年;二犯罚款三万,监禁半年,再吊证两年;三犯罚款十万,监禁一年,终生吊证。 行人不遵守规则的,除“撞了白撞”以外,还要视情节严重罚款,拘留等,造成别人损失的还要赔偿。
重罚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手段,这样人们才有意识去遵守规则。正如某网友所说,当大家都知道消防车是“撞了白撞”,所以消防车是很少出事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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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 在 2004-8-27 10:49:13 发表的内容 还不是国家福利保障制度不完善,贫富差距大造成的??国力发展,人民富裕了,又有谁会自己去撞车呢:) |
对啊,等国家富强了,人民素质提高了,“以人为本”才有了可以实施的基础。
强弱要分清!
消防车是很少出事故的,他也不会因为你违反交通规则来撞你!!!他是去救火!他是救人,不是杀人去的!
如果什么车都撞了白撞,我看交通事故只会多起来。
国家没富强,就不要追求以人为本了吗??以钱为本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