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古典音乐。为什么那?总觉得古典音乐的嚼头比较多一些。古典音乐浩如烟海,好作品不计其数,一个人用一生来听未必能够听够。这是我越来越喜欢的原因之一。我并非讨厌流行乐,据说我的听音路线是很多人经历过的经典路线,就是从港台歌曲-欧美流行-欧美主流摇滚-欧美非主流摇滚-古典音乐。(爵士乐的欣赏能力跟天性有关)。从耐听程度来说,再经典的流行乐也很难比上出色的古典乐,这是我最后的结论,毕竟大部分流行乐的结构简单,旋律单一(少数作品如皇后乐队的摇滚例外)。古典音乐听几十遍,上百遍可能刚刚领会一点意思。流行乐听千遍以后还能不厌倦的可以说寥寥无几。(有不少流行乐我确实是听了千遍以后开始厌倦的)。总之耐听性是我选择古典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