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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FI168论坛关于音响厂家、代理商推广宣传贴管理暂行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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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厂家、代理商和发烧友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发烧友要拥有好器材,必须要有厂家的好设计、代理商的好渠道,所以论坛非常重视厂家和代理商的宣传贴。
但无规矩不成方圆,太多的宣传贴、广告贴、以及没有实际内容和意义的宣传贴,会占用了论坛的资源,影响了发烧友的浏览体验,所以,经过论坛内部讨论和公开咨询大家意见,HIFI168论坛推出关于音响厂家、代理推广宣传贴管理暂行规定,即时起实行。


1.音响厂家和代理商所发的主题帖,每24小时内,只可以新发2个主题帖子、或者自己回复自己发的2个主题帖子(发新帖只能2个,回复主题帖子的话,在自己的2个主题帖子内回复不限数量,但只能在2个主题帖子内),超过数量的,第3个帖子起,会被移动到交易论坛。
2.音响厂家和代理商所发的主题帖不能回复没有意义的顶贴,例如“某客户的货已经寄出”、“顶”等等类似的回贴,一旦发现,所回帖子也会被转移到交易论坛。
3.音响厂家和代理商不得注册马甲自顶自回、吹捧自己贬低别人,一旦发现,所回帖子也会被转移到交易论坛。

期待音响厂家和代理商支持和配合论坛的管理规定,共同营造三方共赢的良好论坛氛围。
论坛保留随时更新该管理规定的权利。
最后编辑eric 最后编辑于 2016-04-19 21:06:09
本主题由 版主 eric 于 2017/5/3 10:34:01 执行 设置高亮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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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时间在那里,您的成功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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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168论坛,希望论坛越来越繁荣!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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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执行再看看,好像忘了必须标题加上【广告】字样

其实还有两招:
1)不得利用 PM 功能及在「HiFi乐趣」公布、披露产品价格,价格一律只能在交易区发布
2)不得利用 PM 功能及在「HiFi乐趣」咨询、解说产品特性,产品特性一律只能在交易区进行咨询、解说

可以设置广告贴发布后封贴不让回复,商家在内文同时加入交易区贴子连接就能方便网友浏览咨询,PM 就要版主们辛苦监察了,这样可以强制性地引导人气到交易区,这两招可以日后再看要不要执行
最后编辑Wilmer威馬 最后编辑于 2016-04-16 12:43:48
联城众志志成城;
盟约立誓比天高;
音韵悠扬飘袅袅;
响彻云霄照九州!
【走向国际,努力尊定「中国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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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支持
最后编辑clk 最后编辑于 2016-04-16 13:15:05
CLK发烧信号线!
淘宝: http://shop35466467.tao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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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lmer威馬 于 2016/4/16 12:42:00 发表
先执行再看看,好像忘了必须标题加上【广告】字样

其实还有两招:
1)不得利用 PM 功能及在「HiFi乐趣」公布、披露产品价格,价格一律只能在交易区发布
2)不得利用 PM 功能及在「HiFi乐趣」咨询、解说产品特性,产品特性一律只能在交易区进行咨询、解说

可以设置广告贴发布后封贴不让回复,商家在内文同时加入交易区贴子连接就能方便网友浏览咨询,PM 就要版主们辛苦监察了,这样可以强


谢谢威马回复。
您的建议论坛会讨论是否执行的,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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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还有就是枪手也要封杀!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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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执行,边修正,希望168纯净,专业,高雅,品味!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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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商家进行管理!
我的淘宝小店:杰长老耳机音响店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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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器材的价一定要报,大家知道这件产品值多少才有选择。你的产品如何好或天下第一的,但你的价格不菲,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又怎样?
TOP
10#

先看看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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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自律是不可能的,管理约束是必须的
清净自在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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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从自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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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支导体,每一套钉垫,内部都潜藏着小小的精灵,只要找到并解除她的束缚,她就会为您深情地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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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13#

支持论坛,自我约束。为烧友营造好的交流环境!
“德恒之声”矿铸声学产品
http://bbs.hifi168.com/showtopic-202039.aspx
http://shop103755252.taobao.com/
敬请来电:13801685490 (微信同号)
QQ: 142736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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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原帖由 aa52838 于 2016/4/16 16:48:00 发表
我觉得器材的价一定要报,大家知道这件产品值多少才有选择。你的产品如何好或天下第一的,但你的价格不菲,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又怎样?


不是不报,只是不在这版报,尽量把人气拉回去交易区而已,不过具体还是看 168 版本们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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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美貌的阿敏 于 2016/4/16 13:52:00 发表
支持!还有就是枪手也要封杀!


枪手比较难定义,而且就算真的是枪文,如果正正常常的只是发个测评,也很难说不让发贴的


说句真心话,以我这个香港 90 年代全职写手的角度看,任何测评,只要笔者是不敢得罪代理,越专业的越是枪,那里见测评不说优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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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ric 于 2016/4/16 13:50:00 发表
[quote] 原帖由 Wilmer威馬 于 2016/4/16 12:42:00 发表
先执行再看看,好像忘了必须标题加上【广告】字样

其实还有两招:
1)不得利用 PM 功能及在「HiFi乐趣」公布、披露产品价格,价格一律只能在交易区发布
2)不得利用 PM 功能及在「HiFi乐趣」咨询、解说产品特性,产品特性一律只能在交易区进行咨询、解说

可以设置广告贴发布后


已经通知公司营业部严格遵从,如果发现有错,请版主公事公办,通知我一下要骂人就行,毕竟我在香港遥控,总有走眼的时候,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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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E版,

规则是有了,还是要靠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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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缺口是ID注册……没有规定只能一个ID!
多注册几个ID发贴,实质没变……论坛又不禁马甲,留个活口大家都得混口饭的。
最后编辑时光车间 最后编辑于 2016-04-19 20: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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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lmer威馬 于 2016/4/19 17:38:00 发表
已经通知公司营业部严格遵从,如果发现有错,请版主公事公办,通知我一下要骂人就行,毕竟我在香港遥控,总有走眼的时候,辛苦了


收到,谢谢威马大哥的支持配合。
您的时间在那里,您的成功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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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时光车间 于 2016/4/19 20:55:00 发表
最大的缺口是ID注册……没有规定只能一个ID!
多注册几个ID发贴,实质没变……


规定里面已经规定不能用马甲号,论坛可以在后台查到发帖IP地址的,会被监管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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