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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开此贴,向富盛维权(已在妥协中解决) [复制链接]

查看: 53285|回复: 236
121#

       这么说吧,消费者问谁买就与谁达成了一个买卖合同关系,这个买卖关系是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产品质量法》规范的,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当然向与之发生买卖关系的主体主张权利。
   如果该质量问题是由于生产者造成的,那么销售商在处理完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以后就再根据其与生产者之间或者其上家之间合同来主张权利,但这与消费者与销售商之间的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因为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其他损害的,消费者甚至可以共同或者选择销售商和生产商之一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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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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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最新消息~富盛来电话了~可惜错过了~没接到!
我会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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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买了cd不能正常读碟,挑碟,事先没有告知就属于这一条!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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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回复 124# dajiahao123 的帖子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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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富盛已主动和我联系,目前态度还算积极。
音源:东方之声 E5白金版
功放:百宝仕LOGOS
音箱:世霸小情人复刻版
线材:天仙配,吉威,PAD,Y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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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原帖由 wind81andy 于 2013-3-23 14:25:00 发表
富盛已主动和我联系,目前态度还算积极。


好!!!
您的时间在那里,您的成功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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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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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解决还是好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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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原帖由 siryj 于 2013-3-23 14:48:00 发表
能解决还是好商家


发烧友都是宽容的。
您的时间在那里,您的成功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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