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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聚阁”对被盗号的认识、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态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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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oki8 于 2010-8-28 20:19:00 发表
说真的,YJG的态度真的好!真真好卖家。。

我觉得吧雅居阁是北方枭雄,李源是南方霸主。离天津近的一般去雅居阁(比如黑龙江),离广州近的去李源(比如深圳)。两家要说竞争一定是再江浙地区的买家最重要。
我是北方所以雅居阁有的我一般不选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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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觉得受骗的兄弟从情理上来讲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并且心情的确可以理解,被骗总是非常不爽的事情,经济上也好心理上也好。但是从法理上讲,雅聚阁讲的的确没有错,这不是什么姿态高不高的问题,事情的确是这样。总不能说车被偷了,撞了人,又或者说因为看到车恰好是朋友的,就想迎上去打个招呼结果被撞了个正着,然后车主要负连带责任。
潜水是王道,王道未必是正道.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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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上淘宝古典音乐吧那贴已经有高人说得很清楚了,“他被盗号源于帐号保管不当(存在客观过失),导致发生表见代理。聚雅阁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应首先向受害者赔偿损失后再向盗号者追偿。你拿着你老爸的印章去签合同,账单来了你老爸付是不付?”,跟偷车完全不是一回事。

同时不仅是我个人的心情问题,雅聚阁冷漠和拖延的态度,才是造成事件复杂化的罪魁祸首。

刚才和老板谈了一下,他还是没有决定如何答复,老是寄希望于过几天等我气消了,事情能好。
——笑话!若不是雅聚阁爱理不理的态度,我怎么会越来越着急,越来越气愤?

这件事情我本人各方面的打击很大,为了四百块钱的事情,我已经弄得心力交瘁,这几天没吃过一碗好饭,没睡过一晚好觉,非常划不来,所以今天中午我就决定撤诉,放弃一切索赔,不再耗下去了。

下午的时候,雅聚阁又找上我再谈,态度有所好转,但是到了晚上,又流露出拖延的想法,但我确实不能再继续耗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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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看来,其实责任的承担者应属盗号者。 卖家承担多少责任就看卖家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大小,此事件中卖家是否有过错就看其是否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且采取尽可能方法阻止危害的扩大(比如及时的通知、关闭交易、公告一下等等.....)。以我看来卖家对盗号的事件上如果在第一时间在此圈子里公告澄清一下就好了,此点卖家有些欠妥,但论责任,不应该超过买家所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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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berg 于 2010-8-28 21:21:00 发表
以我看来,其实责任的承担者应属盗号者。 卖家承担多少责任就看卖家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大小,此事件中卖家是否有过错就看其是否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且采取尽可能方法阻止危害的扩大(比如及时的通知、关闭交易、公告一下等等.....)。以我看来卖家对盗号的事件上如果在第一时间在此圈子里公告澄清一下就好了,此点卖家有些欠妥,但论责任,不应该超过买家所负的责任。

雅聚阁被盗号本身就有看管不利的过错,行动迟缓和怠慢顾客也是后续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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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berg 于 2010-8-28 21:21:00 发表
以我看来,其实责任的承担者应属盗号者。 卖家承担多少责任就看卖家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大小,此事件中卖家是否有过错就看其是否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且采取尽可能方法阻止危害的扩大(比如及时的通知、关闭交易、公告一下等等.....)。以我看来卖家对盗号的事件上如果在第一时间在此圈子里公告澄清一下就好了,此点卖家有些欠妥,但论责任,不应该超过买家所负的责任。

雅居阁账号被盗时无心之失,所以责任不是很大,所以我认为首先买家提供你确实把钱付给了骗子的转账证据,雅居阁把货发给你就行了。至于说呀雅居阁道歉完全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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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中搜到的一帖:

民法中的善意第三人保护

http://tieba.baidu.com/f?kz=120427311

"说的有点复杂啊,其实善意第三人就是在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与别人发生了债权关系,在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此交易就是合法的,比如你向别人买一辆自行车,那车是偷的,但是你买车时出的价格与车的价值相当,就是支付对价了,而你也是在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那车是偷的的情况下买的,这个交易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当然要是别人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你,你能猜到是黑车,那你就没支付对价,就是恶意第三人了啊"
最后编辑拂晓之歌 最后编辑于 2010-08-28 21: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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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海贝壳1986 于 2010-8-28 21:28:00 发表
[quote] 原帖由 edberg 于 2010-8-28 21:21:00 发表
以我看来,其实责任的承担者应属盗号者。 卖家承担多少责任就看卖家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大小,此事件中卖家是否有过错就看其是否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且采取尽可能方法阻止危害的扩大(比如及时的通知、关闭交易、公告一下等等.....)。以我看来卖家对盗号的事件上如果在第一时间在此圈子里公告澄清一下就好了

仅仅对于拖延问题而言,雅聚阁就应该道歉。
买家又不是整天耗在网上的售货员,如何有精力跟你反反复复地耗下去?
证据除了我贴出来的,网银里面的转账明细也很简单。

问题是雅聚阁既不想全额赔付,又不愿承担口头责任,同时也不愿接受名誉损失的后果。
最后编辑拂晓之歌 最后编辑于 2010-08-28 21: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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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份子如何得知yjg的密码?

yjg的操作不当被犯罪份子得知
和犯罪分子利用淘宝系统的漏洞得知

这两者的性质完全不一样。
绝版老版古典店:    http://shop33136729.tao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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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拂晓之歌 的帖子

但这样的案例属于法律里定义比较缺失的一块。譬如老爸没有把放公章的抽屉锁好,结果被儿子拿去了骗了钱,再或者儿子编了个幌子老爸就主动把公章借给他也不问事情缘由最后还是骗了人家的钱,这样的事情的确可以概括为存在客观过失的保管不当。但是就一个网络帐号而言,假如我设置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就像密码或者其他的保障手段,没有随意告知别人帐号信息,就这样被歹人盗用了,那么当与不当就不是这么明确的了。毕竟不能期待每个人都是电脑高手,都是黑客,有超强的安全防卫能力。
不过这只是就这件事情的来龙发表一点个人看法,至于去脉,兄与店家的沟通或者相互解决问题的事情,那就是另一回事,也不应该多说,毕竟不是当事人,多有不清楚。
潜水是王道,王道未必是正道.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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