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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jiuyiyuan网友速将银彩电源线退回,不然我将当骗子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查看: 36824|回复: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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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 jiuyiyuan 的帖子

或许法律治不了你,但大家的唾沫“淹”的死你!

卖家就当买个教训,电视剧里一般这种占小便宜的人都没啥好下场!哈哈!
最后编辑非菜即草 最后编辑于 2010-06-04 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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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为这样的伪烧友感觉脸红!就这点小便宜也贪?想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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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这样的态度,LZ恐怕是追回无望。
不过LZ可以要求顺丰赔偿你的损失,因为你说是顺丰的疏忽把线发错了。
LZ可以尝试跟顺丰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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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nake也值1300,还蛇王嘞,还在美国的售价是1280美金,嘿嘿,有趣。
最后编辑reedliao 最后编辑于 2010-06-04 08:56:04
840C。Amari LP12。MX+。AKG 240M K601;Alessandro M1;Sennheiser HD650。勃总ERIKA 001号。8PR。LUA 4545C。Rottenmann M8-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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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下lz,也对买家的态度表示惋惜。诚信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则,买家是口口声声上法院,但我看来,只是一个法盲在叫嚣而已。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但如下四种情况,当事人虽没有给付义务而给付,另一方的得利也不予以返还。第一,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例如,养子女对其生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因收养而被解除,不再负担。若该养子女仍赡养其生父母,则属于尽道德义务,对于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养子女不得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第二,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债务未到清偿期债务人本无清偿的义务,但若债务人主动提前清偿而债权人受领时,即使债务人因此而失去利益,债权人因此而取得利益,债权人得到利益也不返还。第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一方明知自己没有交付义务而向他人交付财产的,对方接受该财产不予返还。第四,因不法行为交付的财产。不法原因既包括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也包括违反公序良俗。

很明显这个交易满足所有的不当得利的三要件:
(一)一方获得利益(二)他人利益受到损失(三)一方获得利益与他人利益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属于民法中的典型的不当得利。类似于银行取款机故障,你侥幸多取了很多钱,但事后有返还的义务,否则等待你的只能是牢狱之灾。

最后希望买家迷途知返,与卖家协商完成此次交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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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jiuyiyuan 最后编辑于 2010-06-06 18:56:26
从此不再上168,不再自己买或者帮人买任何器材,对所有的人,包括这件事情直接牵连的美国的同学和国安局的同学 都说一声 对不起。 从此退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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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jiuyiyuan 最后编辑于 2010-06-06 18:56:45
从此不再上168,不再自己买或者帮人买任何器材,对所有的人,包括这件事情直接牵连的美国的同学和国安局的同学 都说一声 对不起。 从此退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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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 jiuyiyuan 的帖子

这是典型的骗子嘴脸,大家看看清楚!如果有兄弟能帮我人肉到该武汉人的所有信息,我愿意支付一定的酬金,买家你别嚣张,我们收件的顺丰业务员是个打工仔,工资很低,为了你这件事他要面临被解雇的境地,他电话打你很多了,你逼急了你没好处的,我把你所有的信息告诉他了,到时候如果有人带小弟上门找你别怪我没提醒你!
最后编辑fanhn 最后编辑于 2010-06-04 10: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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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粗看了下,说实话,此事如果走法律程序,卖方基本没有赢的可能。从程序上说,买方非常巧妙的利用了交易规则,够聪明。现代社会一切都讲究证据,情绪化和道德化的谴责尤显苍白。还有一事不明白,怎么会是快递公司搞错了呢?包装和地址都应该是卖家自己的搞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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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看来买家这个受法律保护的“便宜”是占定了!

旁观者只能谴责、鄙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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