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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zdhdy 于 2009-5-24 22:53:00 发表人总要有个寄托的。有人这么喜欢一个“歌手”也应该归于寄托之类吧,可以理解。但要让全世界人都知道这件事就显得有点不好理解了。
品饰轩
原帖由 小光头 于 2009-5-24 23:23:00 发表最看不惯就是去到哪照相都要把七秀兰的碟摆在器材前,难以理解......
selohero
原帖由 素数 于 2009-5-25 1:03:00 发表有时,喜欢或讨厌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而且,网友“溪秀兰”在这个帖子里始终保持沉默,已经说明“溪秀兰”的境界不知道高出LZ多少倍了……我是力挺“溪秀兰”!
sohu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