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听音室不全攻略
三、试听室的混响时间
混响时间是试听室的一个重要参量,对听音质量影响很大。对于试听室,混响时间短些,被测的器材的缺点暴露越充分,但过短的混响时间往往会使声音变得单调、呆板、缺乏明亮感;过长的混响时间又会造成低音的轰呜声,只有适当的混响时间才能使声音变得丰满、生动。
表3给出不同类型听音房间的平均吸声系数的大致标准。
表3: 听音室平均吸声系数的大致标准
混响感觉 平均吸声系数 适用的听音室
活跃型(音乐厅) 0.20
较活跃 聆听古典音乐的较大型听音室。
折衷型(起居室) 0.25
与起居兼用的家庭听音室
较寂静 0.30
大音量聆听流行音乐,
音响设备和节目的评判试听,
寂静型(调音、录音室) 0.35 带环绕声系统的AV视听室。
理想地讲,试听室应模拟国内典型家庭房间的听音环境。<扬声器听音试验国家标准>规定试听室的混响时间指标为:在250~4000Hz之间,听音区内混响时间T60,在O.3~0.6s范围内的平均值,最好为O.4±0.05s;且T60的各测量值偏离平均值不大于25%;在250Hz以下,4000Hz以上,允许T60偏离上述平均值超过25%;但在250Hz以下,T60不应超过O.8s。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29-B标准中,听音室规格对混响时间的要求如下:
混 响
时 间 频率(Hz) 混响时间(s)
100
400
1000
8000 0.4~1.0
0.4~0.6
0.4~0.6
0.2~0.6
综上所述可见,试听室的混响时间以短一些为好,听起来比较真实,因为混响时间越短,电声器件的缺点暴露越充分。因此,试听室最佳混响时间的选择必须以短时间为原则。一般试听室的混响时间都不大于0.5秒,这可作为试听室设计的参考数据。对于不同用途的试听室,其混响时间的要求各不相同。如果能将混响时间设计成可调,将会扩大试听室的使用范围。但在装修工艺上比较复杂,不易做好。
四、试听室其它要求
(1)试听室内声频响应曲线应尽可能平滑,无明显声染色。
(2)在100~5000Hz频率范围内,室内不应有任何异常共振和颤动回声。
(3)本底噪声:空场(无听音员)时,在听音区测得的本底噪声级宜低于35dB(A计权、慢档)。
(4)室内灯光、色彩、坐椅等应使听音员感觉舒适。试听室内的环境尽可能多一点生活气氛,使人感到心情舒畅、自然,以取得良好的试听效果。
(5)环境条件:温度18~35℃,最好为20℃;相对湿度为25%~75%;气压为86~100Kpa。
(6)在试听室的设计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认真考虑,如隔声、隔振、通风和供暖等。
特别要注意房间的共振问题。在声源的激励下,当声源频率与房间固有频率相同时,房间会发生共振,在室内形成驻波。为此房间内相对的两个墙面应尽量避免产生往返反射,以避免引起声驻波现象,造成室内声场严重不均匀,出现声染色。典型表现为低频产生嗡声。更严重时还会产生一连串逐渐减小的回声---“颤动回声”现象。解决办法一是设计合理的房间体型〔避免大面积的平行反射面〕和合适的房间尺寸;二是适当设置墙面的吸声措施,以削弱声染色现象。
以上所述是针对专业的试听室设计所提出的要求和技术指标。至于家庭听音室则可参考上述精神,根据各人的要求、喜好和经济条件,有所取舍,即可设计出比较满意的家庭听音室。
摘自:电器沙龙